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设”)是本科教学中的核心实践环节,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3〕64 号),为确保我校2024年度毕设工作顺利开展,现启动毕设中期检查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毕设中期检查的100%覆盖,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设中期检查内容

各学院主要针对以下三方面内容开展毕设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采取答辩形式进行。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学生的毕设投入情况和师生沟通交流情况。

2.发现前期毕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及时有效处理。特别是第三轮获得毕设资格的学生和开题环节、中期检查环节不合格等毕设进度落后的学生,学院要给予重点关注。对将无法按时参加毕设答辩而存在延期毕业风险的情况,尽早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3.毕设教学大纲、中期检查报告等文档及毕业工作流程的规范性。

二、工作安排

1.检查前——各学院在毕设中期检查工作开展之前,可根据本院情况具体安排,在毕设系统提交《学院中期检查安排表》(附件1),并督促学生及时在毕设系统中提交《中期检查表》(附件2),提醒指导教师完成审核。

2.检查中——在毕设中期检查中,学院教学督导须重视并参与学院毕设中期检查各环节,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督导检查反馈表》(附件3)至学院,学院应针对督导反馈的意见进行及时响应,切实保障毕设质量持续改进。学院应重点关注2024届省级优秀毕设培育项目(附件4),中期检查不通过的项目,将提前中止项目培育。

3.检查后——学院应于4月12日前完成毕设中期检查工作,及时召开毕设中期检查工作总结交流会,并将《学院中期检查质量反馈表》(附件5)、《中期检查总结报告》一并提交至毕设系统,其中总结报告中应包含中期检查时间安排、检查方式、检查结果、问题总结及应对措施、后续工作开展方案等内容。

三、注意事项

1.中期检查不通过者须在二周内进行第二次中期检查,第二次仍未通过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2.中期检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工作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刘威  025-84892737


各学院毕设工作负责人:

单位

联系老师

联系方式

航空学院

蒋亚明

025-84896321

能源与动力学院

张书菡

025-84892064

自动化学院

郑成

025-84892352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张璐

025-52119821

机电学院

王娟

025-84896442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王明洁

025-52112917

民航学院

陈安旎、肖晓月

025-84896852

数学学院

陈陆陆常琳

025-52113709

经济与管理学院

刘艺丹田苑娜

025-52119820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马驰飞

025-84896696

艺术学院

才漪

025-52075806

外国语学院

黄潜

025-84896207

航天学院

薛秀粘

025-8489634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朱润泽

025-84896885

长空学院

陶逾男

025-52113096

国际教育学院

宋家宇

025-84893915

通用航空与飞行学院

汪洋董英男

0519-88970910

物理学院

崔健

025-52113704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安排表.docx

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学生用表).doc

附件3.毕业设计(论文)督导检查反馈表.doc

附件4.2024届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清单.xlsx

附件5.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小组检查质量反馈表.doc

 

 

教务处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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