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生素质拓展活动学分替代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学生多途径、多方面参与素质拓展活动,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开展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本科生素质拓展活动学分替代工作。

一、学分替代要求

1、参加学校认定的竞赛、项目、论文、专利、著作、专业资质等素质拓展活动,根据活动等级,可申请认定素质拓展学分。素质拓展学分可申请学分替代。

2、各类活动具体认定及替代规则参见《本科生学分认定及替代管理办法》(附件1)。

1)竞赛活动等级评定结果参见《关于公布2016年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结果的通知》(附件2)。

2)项目活动的认定结果见《创新项目结题验收表》(可联系教务处实践培养科)。

3)论文、专利、著作活动的等级评定结果参见《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替代申请表》(附件3)。

3、团队形式的素质拓展活动,每个团队成员认定的学分数不得为0

二、工作安排

1、学生按规定填写申请表(附件3),附证明材料,本人签名后交至本学院教务老师(交材料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供学院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审核学生申请,将本院所有审核同意的替代信息汇总(附件4,须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111417前将汇总表及证明材料统一交至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系统公布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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