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 《 “十四五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高厅〔2023〕1 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推进高质量教材建设,学校决定组织开展 2025 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坚持价值引领。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与学校优势学科建设紧密结合,面向科技前沿、产业前沿,从服务国家战略和解决卡脖子等关键问题的需求出发,充分体现 创新性和学科特色,支撑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守正创新。完善优秀教材传承创新机制,创新教材话语体系,推动教学改革新成果、学科专业发展新成就进教材。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优质资源,创新教材呈现方式,加快以数字教材为引领的新形态教材建设。
二、建设类型
(一)经典传承教材
建立、完善优秀教材的传承创新机制,组建老中青结合的教材建设梯队,创新编写理念,更新内容形态,不断提升经典教材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原则上针对已连续出版三版及以上的修订教材。
学校资助的优秀教材,若因主编退休等原因不能继续编写, 在征求原教材主编和编写团队建议的基础上,由学院、教学单位(以下简称“学院 ”)组织相应的教学团队及时修订教材,保证优秀教材的传承与延续。
(二)重点培育教材
聚焦新工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 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发挥我校“三航 ”特色优势,鼓励与行业产业、科研院所专家联合编写,建设具有前沿性、原创性、国际性的优秀教材,支撑和引领人才培养模式变革。
(三)优秀讲义升级教材
适应专业人才培养和课程教学需求,在专业领域内具有理论性、思想性、创新性,并经过 2 年及以上本科教学实践检验的优秀讲义,可在原有基础上编写出版教材。后续教材选用工作中, 原则上不可选用编写时间超过3年的讲义。
(四)数字教材
以教材形态迭代更新助推育人方式变革,建设一批信息技术深度融合、表现形式丰富多样的数字教材,通过开发配套在线课程、素材案例库等数字资源,提升内容适配、学习体验和教学效果,实现“教学评”一体化。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 申报条件
1.正在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或讲义。 校级及以上规划教材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不得申报(含研究生院立项的教材建设项目);
2. 第一主编须为我校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和教材编写经验,编写团队人员结构合理、注重梯队建设;
3.教材编写人员要求与教材编写内容需符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材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
4.鼓励作者充分利用已有数字资源基础,开展数字教材的建设与出版;
5.鼓励一流学科、一流专业相关负责人组建团队,建设具有校本特色的系列教材。
(二)申报要求
本次教材建设项目分为立项建设与申请认定两类。
1.立项建设
新编教材需完成不少于60%的样稿;修订教材原则上修订内容应达30%以上,需完成拟修订内容50%的样稿。
2. 申请认定
2023 年6月至 2025 年3月已出版(新编/修订)的教材,且未受过校内各类规划教材立项资助的教材。
本版获批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以及入选教育部“ 101 计 划 ”等核心教材、“ 四新 ”重点建设教材(含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学校将直接认定;其他教材将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认定。
四、申报程序
1. 个人申报。 由第一主编提出立项/认定申请,填写《2025 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或《2025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认定申报书》(附件3),并提交所在教学单位审核;
2. 学院审核、推荐。各学院组织专家开展初审推荐工作,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求对申报教材选题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学院党委对教材主编的政治思想情况及教材内容的政治性、思想性进行审核,择优并排序后,填报《2025 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推 荐汇总表》(附件4)。报送前须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3.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项目管理
学校设立专项经费资助立项教材出版,新形态教材不超过8万元/本,纸质教材不超过7万元/本。建议立项教材选择本领域级别较高的出版社。
立项建设的教材项目周期为2年(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1年后学校组织中期检查,届时需完成全部样稿并提交出版社,同时由学院组织完成出版审定程序。建设期满后学校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教材认定为校级规划教材;逾期未出版的教材视为放弃出版资助资格。
六、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4月25日前汇总所有申报材料,提交至教务处课程与教材中心:
1. 申报书(附件 2 、3)和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以及纸质签字盖章版 1 份。其中,修订教材和申请认定教材还需提供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出版社出具)的扫描件;
2.样稿(新编教材)、修订稿(修订教材)、样书(申请认定教材,已交过的不用重复提交)1 式 1 份。如数字教材的样稿资源过大,可用U盘提交。
联系人:孙冬 许青 联系电话:025-84895881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校教字〔2024〕13号].pdf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认定申报书.docx
附件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规划教材申报(立项、认定)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5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