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学分制内涵建设,完善课程重修环节,促进学生按教学计划的进度安排修读课程,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 课程重修分为单独组班重修和跟班重修两种方式。原则上,重修人数达到30人的课程采取单独组班重修,重修人数在两校区均达到30人的课程,则在两校区分别单独组班重修。重修人数少于30人的课程则采取跟班重修。
第二条 单独组班重修一般安排在周末及(或)假期期间进行。
第三条 单独组班重修的课程突出课程的重点、难点,强化核心知识、基本要求和课后练习,课堂教学的学时数占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二,课后练习时间占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 教务处负责统筹安排全校课程重修的教学工作。要切实加强课程重修的管理工作,监督单独组班重修课程的教学实施过程,对开课质量及学生重修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和反馈。
第五条 开课学院负责落实课程重修的教学任务。要认真制定单独组班重修课程教学进度,选聘教学经验丰富的授课教师,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开展课堂教学评估,组织课程考核,进行试卷质量检查,切实保障重修课程的教学效果。
第六条 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妥善处理学生课程重修的各项事宜。应按照学校安排及时通知并组织学生申请重修,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情况,指导学生合理选择重修课程和重修方式,加强学生课程重修的管理,检查到课情况,跟踪学习状态,掌握思想动态、采取帮扶措施和手段,使学生建立学习的自信心和自觉性。
第七条 任课教师应关心课程重修学生的学习情况、重视重修课程教学工作。对于跟班重修的学生,要注意掌握出勤情况,加强辅导答疑和作业检查,及时反馈信息。对于单独组班重修的课程,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针对重修学生的特点,认真设计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突出重点,强化难点,合理安排课后练习和答疑。要加强教学过程管理,采取措施提高出勤率,加强课堂练习和课后练习,增加平时测验次数,合理设计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方法,认真总结课程重修经验,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及改进措施。
第八条 课程重修学生应合理选择重修课程,认真完成课程重修。要根据学校安排并结合自身情况,有计划地选择重修课程和合适的重修方式,按照学校规定和要求,及时办理重修手续和缴纳重修课程的学分学费。要加强自我约束和严格要求,遵守重修课程的纪律和管理,听好每一堂课,做好每一次作业。
第九条学校支持学院建立学困生帮扶和激励制度,强化课程重修的督促与检查。学校将划拨专项经费奖励在重修课程授课、课程重修管理或学困生管理中取得突出成效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细则自2010级起执行,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