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拟定学校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本科教学工作有关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建设规划、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评估;负责新办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前的建设水平评估工作;制订本科生分专业年度招生计划。
二、拟订本科培养方案、课程建设、教学大纲等有关教学文件的改革意见,组织各学院制(修)订和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检查、分析教学质量,拟订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组织全校交流教学情况,负责核算全校本科教学工作量。
三、组织全校进行教学改革研究和成果管理及交流工作。负责组织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管理工作,以及国家、省部级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工作;负责各级教学成果奖、教学平台建设奖的评选组织工作;负责提出教学事故的处理意见。
四、负责落实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组织分级教学学生、本硕连读学生和优秀生教改班学生的选拔工作,负责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工作;负责班级导师的管理评价工作及协调优秀生教改班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实践教学的管理工作,协助各学院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负责下达实验教学任务,负责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建设、管理和验收工作。
六、负责本科教学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教学事务运行管理工作、检查教学秩序情况和教师任课资格审核,考务工作管理,成绩和学籍管理、学士学位授予的审核工作以及颁发本科毕(结、肄)业证书等管理工作。
七、拟订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编写的规划和立项建设工作,组织本科和研究生教材建设管理和供应工作。
八、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会同国际合作交流处、人事处和相关学院组织本科教育的国际合作项目和教学名师推荐评选,选派教师出国培训,邀请国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及学术交流。
十、负责学校教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我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的日常工作,负责本科生学科、科技、文体竞赛及活动的规划与协调,负责各级学科竞赛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各类创新训练项目和创新基金等的管理。
十二、负责学校非学历教育统筹管理。负责拟订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做好非学历教育的过程指导、质量监督和绩效管理。
十三、会同财务处编制年度本科生教学经费的预算,拟定分配方案,监督审核经费使用情况。
十四、开展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做好保密和安全各项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