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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项建设第二批“专业融合型” 劳动教育课程的通知

时间: 2026-10-20作者: 编辑: 审核: 阅读: 213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精神,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意见》(校教字〔2021〕6号)要求,深入推进我校劳动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劳动教育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功能,积极探索具有南航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使劳动教育与专业教育、综合实践教育相融合,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形成行之有效的协同育人机制,学校决定立项建设第二批“专业融合型”劳动教育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注重劳动教育实效,结合学科专业特点,采用“专业教育+劳动实践”(X+劳动)模式,积极构建具有南航特色的“专业融合型”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2.申报课程须为独立设课的课程,可以是新建课程,也可以是已经建好运行的课程,但后者须在立项建设期按照要求进行优化调整。

3.课程负责人需长期承担本科生教学工作,具有劳动实践指导经验与劳动安全教育知识储备。课程负责人承担的教学任务不少于总课时的三分之一。

4.各专业限报1门,第一批未建设“专业融合型”劳动教育课程的专业优先支持。

二、建设要求

1.立项课程的劳动实践教学应不少于8课时/门。课程须重点融合学科专业实践教学特点,积极开展体验式劳动教育。

2.授课形式不局限在课堂,鼓励和支持深入科研、生产等职业场景进行劳动实践,实施如课堂研讨、平时作业、小组合作、调研报告、方案设计、情景模拟、实践项目等多元化的过程考核形式,原则上过程化考核权重不低于50%。鼓励任课教师可采用开卷或半开卷(如限定携带1页A4纸手写资料)考试。

3.课程应在学校“智学南航”智慧教学平台建课(https://nuaazhihui.mh.chaoxing.com),完善线上资源供学生自主学习使用。

4.立项课程建设期为一年,以课程开课运行为结项要求,结题结果“优秀”将直接认定为校级荣誉课程。获得立项的课程,应在教学模式和方法上进行创新与持续优化,按时完成相应建设任务。

5.学校给予立项的“专业融合型”劳动教育课程专项经费支持,根据课程建设情况拨付。

三、工作安排

2026年11月5日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专业融合型”劳动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专业融合型”劳动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扫描版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_kcjc@nuaa.edu.cn。

    联系人:课程与教材中心 周雯娟    联系电话:84895881。


附件1:“专业融合型”劳动教育课程建设专项申报书.docx

附件2:“专业融合型”劳动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部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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