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推动实践教学从“知识传授”向“能力达成”转变,切实提升本科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学校决定实施“本科实验能力认证计划”(以下简称“认证计划”),现将首阶段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概述
本计划旨在将实践教学与行业企业岗位技能要求、科研基本能力标准相对接,推动实践课程内涵建设,聚焦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展现的操作规范度、问题诊断能力、数据解析与决策能力等核心实验能力,将学生隐性实操能力转化为显性的、可量化的证书证明,助力学生在求职、升学及未来发展中提升个人竞争力。
认证计划分为课程申报与认定和学生能力认定两个阶段。学校将定期遴选认定一批符合要求的实践课程,学生完成指定实验任务且成绩达标后,可获得学校颁发的相关能力认证证书。
二、课程认定要求
课程范围:申报课程应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实验课程(含课内实验)、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等实践类课程。
能力导向:课程实验任务设计应体现明确的实验操作能力培养主线,聚焦某一特定岗位或工作环节所需的核心实操能力,应为综合性、通用性的高阶实验能力,学生能够将所学能力迁移至真实工作场景中解决实际问题,例如精密器件规范装调和效能验证、大型仪器规范操作和数据采集、复杂系统故障诊断和排除、实验数据深度挖掘与建模等。
考核机制:课程应建立明确的考核标准,实行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以实际操作技能为主。学生应完成的实验学时不低于8学时。
成绩要求:获得能力认证的学生,其课程或相应的实验任务考核成绩须达到优秀。课程或实验任务应合理控制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课程修读总人数的20%。
三、工作程序
1.课程申报
各学院组织课程负责人填写《“本科实验能力认证计划”实践课程申报表》,梳理教学大纲,明确具体实验任务所支撑的核心能力点及其对应的考核标准,于10月15日(周四)前将word文件和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到ded03@nuaa.edu.cn。各教学单位应严把考核关,确保申报课程的能力认定标准科学合理,学生能力水平“名实相符”。
2.课程认定
教务部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公布认定课程名单,明确对应的认证能力名称、能力描述及认证标准。
3.学生能力认定
课程考核结束后,课程负责人提交可获得能力认证的学生名单,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相关证书。
四、支持政策
1.对于获得“认证计划”认定的课程,在课程质量评价、等级认定、教改申报、课程培育及推荐中予以优先考虑或重点倾斜,充分肯定教师在实践教学改革中的投入与成果。
2.获得“认证计划”相关证书的学生,可按“资质证书与技能培训”类别E级认定创新实践积分1分。
联系人:实践教学科赵子玥,025-84892737,ded03@nuaa.edu.cn
教务部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