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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5-04-01作者: 编辑: 审核: 阅读: 785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了推动本科生国际化教育工作,提升学生国际化素养和全球胜任力,拓展学生国际视野,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度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资助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申报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项目,可以采用单独申报方式或多单位联合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可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开发短期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项目类别包括短期研学、高水平国际会议、国际竞赛、国际组织实习等。短期研学类项目应制定课程学习、创新实践等交流学习计划,确保交流学习目标能够顺利达成。高水平国际会议、国际竞赛、国际组织实习等须为学校认可的类别。

学校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将结合项目内容与计划、境外合作高校水平及与我校合作情况、申报单位经费配套情况等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学校资助项目。

确定资助的项目,由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参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按申报计划组织实施。应结合项目特色和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选拔标准,在全校范围尤其是本单位选拔学生参加交流学习,为优秀学生培养创造更好的学习交流机会。短期研学类项目参加学生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0人以上。项目实施前须做好行程安全保障方案。

项目资助采取一项目一议原则,亚洲地区开展的项目资助标准为5000-7000/生,其他地区开展的项目资助标准为8000-15000/可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在项目立项评审时确定项目的资助金额,并按项目立项实施和项目验收结题两阶段向立项实施的项目拨付经费,学院可增加配套经费。立项项目须在本年度实施完成。

二、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填写《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于414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k@nuaa.edu.cn,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至明故宫校区综合楼402办公室或将军路校区师生服务大厅教务处窗口。

2.学校将于427前组织评审,确定资助项目。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思晴 吴炫珊

联系电话:025-84895730

工作邮箱:jwk@nuaa.edu.cn



教务处

2025年4月1日



附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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