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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来华留学生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

时间: 2024-12-13作者: 编辑: 审核: 阅读: 533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学校十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推进“留学南航”品牌建设,提升我校来华留学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参照校级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面向全校开展2024年来华留学生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研究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遵循“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秉持“服务国家战略,培养知华友华工程精英”的来华留学生培养定位,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来华留学生培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重解决当前来华留学生专业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切实提高我校来华留学生培养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助力学校国际化发展和“双一流”建设。

二、资助范围

本次来华留学生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专项分课程建设类项目和教育教学类项目,总立项数不超过20

一)课程建设类

1.来华留学生英文授课精品课程建设专题

2.来华留学生“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新专业课程建设

3.来华留学生汉语、法制及国情教育课程建设

4. 来华留学生专业实践类课程建设。

(二)教育教学

1. 以现存问题为导向、以提质增效为目标,鼓励开展与汉语、法制及国情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新机制、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来华留学生教育教学管理有关的具有试点推广效应的综合类选题。

2. AI赋能教育教学改革类选题,对AI技术赋能教育资源设计与开发、教学全流程智能化、智慧教学生态建设进行探索,打造数字化教学技术平台,为学生学习、教师教学提供资源支持。

3. 其他特色鲜明、立意新颖、理论水平高、前瞻性强的选题。

 

三、项目经费

1.项目资助经费分为2万元/项和1万元/项,详见申报指南。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

2.立项后首次划拨经费总额的5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划拨经费总额的50%;未通过中期检查的,第二次经费暂停划拨。

3.项目经费来源为来华留学生专业建设经费,须遵照学校有关经费管理规定使用。

4.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可酌情对立项的项目给予相应配套支持。

 

四、项目申请

1.申请者认真阅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度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研究项目(来华留学生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度来华留学生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2),打印纸质文档一份,并同时提交电子档,交所在单位审核。

2.学院或单位应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全面审核,由教学院长或单位负责人在纸质项目申报书上签署意见、盖章后集中报送国际教育学院,并同时报送项目汇总表(附件3)。

 

五、项目管理

1.国际教育学院负责指南发布、立项评审、资助额度确定、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项目一经批准立项,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研究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实施。中期检查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中期进展报告和阶段性成果;项目完成后,应及时提交项目的总结报告和研究成果。成果经验收合格后予以结项。

3.每位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最多申报1个项目。有前续留学生教改项目未结项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本年度项目。

4.项目评定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申请新一轮教改项目时优先支持。

 

六、时间安排

20241220日前,项目申请人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报至所属学院或单位。

20241223日前,各学院或相关教学单位须完成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排序和上报工作。

20241225日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研究项目并公示

本次申报工作联系人:刘静,电话:84893915,电子信箱:360944783@qq.com 

 

  附件1:2024年度来华留学生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研究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24年度来华留学生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书.doc.doc

  附件3:2024年度来华留学生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研究专项项目汇总表.doc

 

 

                                                                  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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