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设”)是本科教学中的核心实践环节,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3〕64 号),为确保我校2024年度毕设工作顺利开展,现启动毕设中期检查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毕设中期检查的100%覆盖,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设中期检查内容
各学院主要针对以下三方面内容开展毕设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采取答辩形式进行。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学生的毕设投入情况和师生沟通交流情况。
2.发现前期毕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及时有效处理。特别是第三轮获得毕设资格的学生和开题环节、中期检查环节不合格等毕设进度落后的学生,学院要给予重点关注。对将无法按时参加毕设答辩而存在延期毕业风险的情况,尽早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3.毕设教学大纲、中期检查报告等文档及毕业工作流程的规范性。
二、工作安排
1.检查前——各学院在毕设中期检查工作开展之前,可根据本院情况具体安排,在毕设系统提交《学院中期检查安排表》(附件1),并督促学生及时在毕设系统中提交《中期检查表》(附件2),提醒指导教师完成审核。
2.检查中——在毕设中期检查中,学院教学督导须重视并参与学院毕设中期检查各环节,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督导检查反馈表》(附件3)至学院,学院应针对督导反馈的意见进行及时响应,切实保障毕设质量持续改进。学院应重点关注2024届省级优秀毕设培育项目(附件4),中期检查不通过的项目,将提前中止项目培育。
3.检查后——学院应于4月12日前完成毕设中期检查工作,及时召开毕设中期检查工作总结交流会,并将《学院中期检查质量反馈表》(附件5)、《中期检查总结报告》一并提交至毕设系统,其中总结报告中应包含中期检查时间安排、检查方式、检查结果、问题总结及应对措施、后续工作开展方案等内容。
三、注意事项
1.中期检查不通过者须在二周内进行第二次中期检查,第二次仍未通过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2.中期检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工作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刘威 025-84892737
各学院毕设工作负责人:
单位 | 联系老师 | 联系方式 |
航空学院 | 蒋亚明 | 025-84896321 |
能源与动力学院 | 张书菡 | 025-84892064 |
自动化学院 | 郑成 | 025-84892352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张璐 | 025-52119821 |
机电学院 | 王娟 | 025-84896442 |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 王明洁 | 025-52112917 |
民航学院 | 陈安旎、肖晓月 | 025-84896852 |
数学学院 | 陈陆陆、常琳 | 025-52113709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刘艺丹、田苑娜 | 025-52119820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马驰飞 | 025-84896696 |
艺术学院 | 才漪 | 025-52075806 |
外国语学院 | 黄潜 | 025-84896207 |
航天学院 | 薛秀粘 | 025-8489634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朱润泽 | 025-84896885 |
长空学院 | 陶逾男 | 025-52113096 |
国际教育学院 | 宋家宇 | 025-84893915 |
通用航空与飞行学院 | 汪洋、董英男 | 0519-88970910 |
物理学院 | 崔健 | 025-52113704 |
附件4.2024届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清单.xlsx
附件5.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小组检查质量反馈表.doc
教务处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