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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企业课程认定的通知

时间: 2023-05-23作者: 赵子玥编辑: 审核: 阅读: 1551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加强企业课程规范化管理,提升课程建设水平,学校决定启动本学期企业课程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程认定标准

企业课程是指专业根据其培养目标要求而设置的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参与建设的课程。

1. 认定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并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本科课程,实习类课程不列入认定范围。

2. 企业课程由校内教师和企业教师共同开设,原则上为专业教育课程,一般不少于1.5学分,其中企业教师授课学时不少于30%,企业教师应为具有5年及以上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

3. 校企教师共同制定教学大纲,课程内容紧扣产业技术发展与应用的主流和前沿,充分结合行业产业的真实应用环境、应用经验、应用要求、实施规范和流程;采用理论及案例讲授、实验、研讨等形式进行授课,鼓励采用研究式、交流探讨式、现场教学等注重实际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方式;企业教师应参与考核,采取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二、  课程认定流程

1.课程建设团队提出申请,填写《企业课程开设备案统计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于53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ded03@nuaa.edu.cn

2.课程授课结束后,填写《统计表》、《认定表》、《总结报告》(附件2-4),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或ppt、总结报告、教学实施佐证材料等至学院,学院审核后于629日前统一提交至教务处,电子材料发送至ded03@nuaa.edu.cn,《认定表》和《统计表》纸质版提交至本部综合楼408办公室。

3.教务处评审后公布认定结果。学校将根据企业教师授课学时数给予认定企业课程经费资助,用于支付企业人员前来授课的差旅费及讲课费。

学校将于每学期结束后,统一开展开设企业课程认定工作。立项建设期内的精品企业课程、“项目式”课程、专创融合课程、产教融合课程不得申请此次企业课程认定。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与培养科 赵子玥 025-84892737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企业课程开课备案统计表.xlsx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企业课程认定统计表.xlsx

附件3:企业课程认定表.docx

附件4:企业课程总结报告.docx

 

教务处    

20235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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