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打通实践环节壁垒,促进产教融合,推动校企协同育人。现启动202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企业项目式”实习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基地应为具有一定知名度、规模及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和省内企业,优先支持已与我校有产学研合作基础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已参与我校“企业项目式”实习合作的企事业单位;
2.被遴选的基地每年应面向全校学生,较为稳定地提供不少于5个实习项目、容纳不少于15个学生进行“项目式”实习,能为参与实习的师生提供较为便捷的实习条件。
3.基地须确定具体负责教师,鼓励具有一定学术造诣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负责人。学院可安排教师独立申报,也可以组建指导教师团队申报。
二、工作安排
1.基地建设遵循教师申请、学院审核、学校评审的程序,负责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企业项目式”实习基地建设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给负责人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汇总填写《202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企业项目式”实习基地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2)。
3.各学院于2023年6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申报书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提交至教务处(本部综合楼408办公室或江宁师生服务大厅6号窗口),电子版发送至ded03@nuaa.edu.cn邮箱,学校遴选评审后确定最终建设名单。
三、政策支持
1.2023年拟建设50个基地,对于纳入建设的各基地,提供1-2万元建设经费。
2.基地建设期为18个月,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后认定为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类);
3.学校将“企业项目式”实习基地建设方案纳入实习基地建设范畴,优先开展企业课程开设等建设,优先聘请基地的企业专家为学校行业教师和行业教授,优先为基地提供优质毕业生源。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与培养科 高珏 84890907 赵子玥 84892737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企业项目式”实习基地建设申报书.docx
附件2:202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企业项目式”实习基地建设申报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