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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践教学“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申报的通知

时间: 2022-04-02作者: 赵子玥编辑: 审核: 阅读: 2859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强化实践教学内涵建设,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深化科教产教融合,学校决定开展实践教学“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大学生主题创新区、大学生综合创新基地、校企协同育人平台、企业“项目式”实习基地,以及我校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和学科重点实验的教师团队主要成员由平台负责人推荐申报

2.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电子设计竞赛、数模竞赛、节能减排大赛、智能汽车竞赛、机器人大赛、结构设计竞赛等我校认定的II级及以上重要学科专业竞赛的指导教师团队和竞赛工作组主要成员,由竞赛负责人推荐申报

二、申报类别

“专创融合课程”分如下两类:

第一类:科教融合类依托各类型实践教学平台,强化平台内涵建设,围绕特色或优势主题方向,建设新型高水平课程,将工程项目中的前沿理念、先进技术、工程标准等融入课程教学,以研促教,加强高水平科研和学科引领下的创新人才培养。

第二类:课赛融合类。面向我校认定的重要学科专业竞赛,围绕大学生竞赛能力培养目标和特点,将竞赛内容和知识能力需求以项目化的方式融入专业课程教学,推进课赛融合,促进学生对重要竞赛的认知水平,培养学生团队的协作意识、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扩大重要竞赛的优秀学生团队储备。

三、课程要求

1.“专创融合课程”属于新型实践类课程,应以创新实践、学科专业竞赛等为牵引构建知识体系,及时将学科前沿、创业实践融入教学全过程,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突出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2.“专创融合课程”鼓励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开设难度递进、内容串接的分级课程;鼓励邀请知名行业企业协同开课,跨学科专业联合申报;鼓励围绕课程教学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不断创新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经学院同意和备案可在科研、生产等实验室场景中开展教学。

3.“专创融合课程”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综合实践”课程平台,或以选修课方式供学生修读。为避免重复建设,课程内容不得与已经开设或者立项建设的课程相同或相近;一般不应采用书面考试方式,要实施以科创或竞赛作品等为主要形式的多元化评价;原则上申报者作为项目主持人每人限报一项,首期每个实践教学平台和重点竞赛限申报1-2门课程,支持建设经费3-5万元。

4.项目建设时间自20225月起,建设期限为2年;所有立项课程均应在学校精品课程平台上建课,不断积累和丰富教学素材,推进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时,应至少完成一轮授课。

四、工作安排

1.2022427日前,各学院或教学单位汇总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ded03@nuaa.edu.cn邮箱。

2.2022516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布立项资助项目。

3.20236月进行中期检查,202412月份完成结题。

工作联系人:赵子玥,联系电话:84892737


附件1:实践教学“专创融合课程”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22年实践教学“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申报书.doc

教务处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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