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保证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开局平稳有序,现就相关教学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再次通知所有8月31日(星期一)有授课任务的教师,按课表准时开展课堂教学,不得随意调、停课。
2.请各学院通知8月31日授课的教师,结合实际教学情况,课后填写《开学上课情况统计表》;由开课学院汇总后,于9月1日前汇总至教学运行中心。
3.请各学院教学院长、教学办主任、教学秘书、教务秘书和教学指导小组教师认真开展巡课和教学督导工作。开学首日巡课情况请于9月1日前以书面报告形式汇总至教学运行中心。
教务部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