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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 2026-06-19作者: 编辑: 审核: 阅读: 220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在2026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 招生对象

2026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已落实就业去向(含升学)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6年招生计划为250名,共设8个专业,具体专业见下表

招生专业

学制

就读校区

授予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将军路校区

工学学士

材料科学与工程

2

将军路校区

工学学士

生物医学工程

2

将军路校区

工学学士

法学

2

将军路校区

法学学士

会计学

2

将军路校区

管理学学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2

将军路校区

管理学学士

应用统计学

2

将军路校区

理学学士

日语

2

将军路校区

文学学士

         注:各专业最终招生计划视报名情况动态调整。       

考生限填报一个专业,报考学生原就读本科专业与所报考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执行(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7418:00截止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http://zsservice.nuaa.edu.cn/zs/bm,报名系统用户名为考生在我校本科阶段的学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建议考生首次登录系统后及时修改密码。

相关信息包括:

1.基本信息:本人免冠证件照及个人信息,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并填报专业志愿。

2.个人荣誉与奖励:考生须如实填写本科学习阶段院级及以上荣誉和奖励情况。

3.个人陈述: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相应位置撰写800字以内的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可包括考生本科阶段的学习实践经历、成长发展经历和未来学习计划等。

注:考生本科期间成绩单、学籍、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等信息由教务部门统一提供,无需考生自行上传系统。

第二步,下载并打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考生在“学生本人承诺”栏签字后,将报名表转成PDF上传至报名系统。

考生须确保上传的材料清晰完整,如因上传报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四、考核及录取办法

1.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关注教务处网站(http://aao.nuaa.edu.cn/),710日后查看初审结果通知。

2.综合考核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综合考核采取线下考核方式,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我校将在7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及安排于2026710后在我校教务处网站另行通知。

3.录取

学校将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成绩同分时依次比较考生英语六级、四级分数。

考生须在2026年入学报到时提供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进行核验。未提供相应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入学报到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人才培养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实施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报到、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第二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不予延长,学生在学期间原则上不得休学。对于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六、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本科生招生工作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招生政策。

2.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6

传真电话:025-52119051

咨询电话:4001810287

监督电话:025-84891546

电子邮箱:zsb@nuaa.edu.cn

网址:http://zs.nuaa.edu.cn

八、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九、本简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pdf


明故宫校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 210016

将军路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邮政编码: 211106

天目湖校区:江苏省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邮政编码: 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