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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赴天目湖校区开展辅助教学工作的乘车和住宿申请流程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时间: 2026-03-13作者: 编辑: 审核: 阅读: 231

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为营造天目湖校区浓厚的科创实践氛围,学校鼓励研究生赴天目湖校区开展实验辅助教学、大学生创新实践工程项目指导和竞赛辅导工作。经过前期建设与测试,研究生赴天目湖校区开展辅助教学工作的乘车和住宿申请流程(以下简称“乘车和住宿流程”)即日起上线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乘车和住宿流程访问方式

1. 登录网址:

https://ehall.nuaa.edu.cn/infoplus/form/YJSFZJXCCZSSQ/start?theme=nuaa_new

2. i.南航“网上办事大厅”搜索“研究生赴天目湖校区开展辅助教学工作的乘车和住宿申请”。

二、适用对象

设岗单位正式聘用赴天目湖校区开展实验辅助教学、大学生创新实践工程项目指导和竞赛辅导工作的研究生。

三、申请流程

 


四、其他事项

1. 依据“一事一申请”原则,至少提前一天在i.南航上申请,审核通过后,获得电子乘车券(i.南航-校园卡-电子卡券)和住宿凭证。

2. 依据“按需核拨”原则,每学期“乘车次数”不超过20 次,“住宿天数”不超过10天。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3. 研究生做好辅助教学工作,设岗单位做好研究生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并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校外实习实践及外派科研活动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其购买人身保险,确保教学质量和人身安全。

4. 研究生乘坐学校班车往返,乘车时在班车刷卡机处核销电子乘车券,严格遵守学校班车乘车规定。

5. 研究生住宿时主动出示住宿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严格遵守天目湖校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及住宿纪律,不得留宿他人。

6. 乘车和住宿流程试运行期间,如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反馈,系统将不断完善功能,优化用户体验。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驻天目湖校区办公室:王老师、任老师  0519-88970730

 

 

 

教务部

202631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保障研究生赴天目湖校区开展辅助教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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