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9号)要求和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品牌专业)二期项目有关立项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品牌专业二期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专业
根据品牌专业建设周期要求,分三个批次对2020年以来立项的项目进行验收。2025年待验收专业共有24个,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原则
(一)保证质量、客观公正
为切实保障品牌专业建设质量,验收“合格”的专业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经审计,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对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建设目标和任务基本实施完成;三是专业管理规范。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建设期内正常招生。未达到以上三个条件的专业验收结果为“不合格”。
(二)聚焦内涵、突出实效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聚焦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实践资源等内涵要素,以项目立项时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为依据,重点考察建设任务达成度、水平提升度和服务发展贡献度等,突出预期标志性成果和核心量化指标。品牌专业原则上须达到“Ⅰ+Ⅱ+X”标志性成果要求(“Ⅰ”代表至少应完成1项国家级成果,“Ⅱ”代表至少应完成2项省级成果,“X”代表部分专业通过国家专业认证)。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和卓越工程师计划2.0专业验收要同时突出有关立项要求。
(三)树立标杆、争创一流
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20%左右比例择优评选一批验收“优秀”的专业,树立建设标杆,激励各专业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产出标志性成果,体现在全国同类专业中的竞争力、显示度、示范性和引领性。验收结果为“优秀”的专业须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认证、一流课程建设、教研成果、双创教育、就业质量等方面取得多项标志性成果。
三、验收程序
(一)资金审计。学校将对品牌专业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专业填报。各专业填报《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汇总表》(简称《汇总表》,附件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报告》(简称《验收报告》,附件3)。
四、工作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4月10日前将《汇总表》《验收报告》(专业负责人签名扫描版)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wcjyk@nuaa.edu.cn。待学校验收评审通过后按要求报送最终材料(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验收报告中涉及标志性成果确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佐证材料仅需要反映成果的名称、等次、人员和时间等关键信息即可,已公开的成果信息不用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附件请直接附在验收报告之后(无需单独另行制作附件),用A4纸正反打印装订,篇幅不得超过十页。
联系人:钱钰 冯雨薇;联系电话:025-84895740。
附件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度品牌专业二期项目待验收名单.xlsx
附件2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汇总表.xls
附件3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报告.doc
教务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