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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大学英语课程学分认定及替代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11-19作者: 编辑: 审核: 阅读: 223

根据《“大学英语”课程教学实施方案(2016版)》《“大学英语”课程教学实施方案(2022版)》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大学英语课程学分认定及替代工作。

一、学分认定及替代要求

1.非外语专业本科生若在一、二年级尚未修满外语课学分要求的,则可在三、四年级期间以在校期间取得的CET-6、托福、雅思等考试的优良成绩,申请认定及替代大学英语课程学分。2021级本科生认定标准与学分见附件12022级本科生认定标准与学分见附件2。

2.本次大学英语课程学分的认定替代只接受三、四年级同学的申请,不接受一、二年级同学的申请。

3.已修满外语课学分要求的同学,如申请大学英语学分认定及替代,不能替代已修课程。

二、工作安排

1.申请时间

三年级:1119112518点前

四年级:112612218点前

2.申请方式

学生在规定申请时间内登录新教务系统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3,以托福、雅思成绩申请替代的,需同时将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准考证复印件,一并提交)交至本学院教务老师,原件经查验后当场返回,复印件留存。

3.各学院审核替代申请,其中托福、雅思的替代申请,需核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审核网上替代申请,并将复印件(盖章)和汇总表(系统可导出)交至外国语学院教学办,地点:外语楼309室,联系电话:025-84896207

4.大学外语教学部审核,审核通过的课程成绩进入学生成绩表。


教务处

20241119


附件1:2021级本科生认定标准与学分.pdf

附件2:2022级本科生认定标准与学分.pdf

附件3:大学英语课程学分认定及替代申请操作手册—学生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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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路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邮政编码: 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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