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字〔2024〕23号)文件(以下简称文件,附件1)规定,现启动2024年特殊类型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2级、2023级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
3.符合申请转入专业规定的其他要求;
4.受到学业严重警示且未达到退学要求的学生,或不适合在现专业继续学习并经学院审定认可的学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受纪律处分且未解除的;
(2)在休学期间的;
(3)有转学经历的;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或学校有相关规定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5)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6.特殊类型转专业只能在理工类和非理工类专业之间进行,不得转入同一类专业。可接收特殊类型转专业学生的非理工类专业包括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专业,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全部本科专业,艺术学院广播电视学专业,外国语学院全部本科专业。
7.转专业被批准后,须编入下一年级,或编入接收学院要求的低年级学习。
三、工作安排
1.9月13日前,各相关学院提交:①2023级、2024级各专业接收特殊类型类转专业计划人数;②2022级、2023级各专业受到学业严重警示(第一次)且未达到退学要求的学生信息(学号、姓名、所欠学分数)。
2.9月14日前,各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组,需按文件精神及计划人数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转出工作方案和转入工作方案),并在教务系统里填写完成。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务必公开、公平、公正,转出工作方案中要有具体的审核办法,依据该审核办法能够对申请转出学生按年级专业进行排序;转入工作方案中应明确各专业接收计划、遴选方案、申请材料、考核安排、咨询方式等。
3.9月15日8:00—9月18日17:30,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书(格式不限)、成绩单及接收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操作手册见附件2。
4.9月20日前,转出学院按照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审核通过人数不得超过报送教务处受到学业严重警示且未达到退学要求的学生人数的30%。通过审核的学生下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按照表格要求完成填写,转入学院意见栏在考核时由转入学院负责填写。
5.9月23日—9月24日,学生在学生处进行职业兴趣评估(评测系统登录方式另行通知)。
6.9月25日—10月9日,各相关学院按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对申请转至本院的学生组织考核。学生参加考核时,须向学院提交附件3及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相关材料。考核结束后,学院在附件3中填写综合意见,评审专家签字。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后,学院须在教务系统中提交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请将附件3于10月11日前送至明故宫校区综合楼402办公室或将军路校区师生服务大厅教务处窗口。
7.10月17日前,教务处公示最终转专业录取名单,并进行学籍异动。
四、联系方式
同学们在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欢迎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联系,争取更好地解决问题,电话:025-84895730,邮箱jwk@nuaa.edu.cn。
2024年9月3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