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实验教学是人才自主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为深化实验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建设优质实验教学资源,构建我校高质量实验课程体系,打造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实验“金课”,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创新型实验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创新型实验课程由科学探究实验课、交叉融合实验课两类组成,课程特点、目标、设置要求等详见《关于开展创新型实验课程建设的通知》(校教字(2024)20号)(附件1)。
2.申报课程须为独立设课的实验,可以是新建课程,也可以是现有课程的升级改造,但后者须按照要求进行优化调整、及时更新课程大纲。
3.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在职教师,教学效果良好,具有丰富的实验教学经验。课程负责人承担的教学任务不少于总课时的三分之一。
4.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不超过5门课程,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不超过3门课程,主题创新区和教学实验室申报不超过2门课程。学校将择优予以立项。
二、建设要求
1.课程立项后,须在一个学年内开课,每学年至少开课一次,鼓励多次开课。
2.立项课程应在学校精品课程在线教学平台上建课,建立、完善课程视频资源、案例库等,规范记录学生学习表现与过程,加强与学生的互动交流。
3.建设时间自2024年6月起,建设期为1年,2025年6月底将采用现场检查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题验收。
4.本次项目采取先建设运行、后评价认定的管理模式。科学探究实验课、交叉融合实验课的基本建设经费分别为2万元/门、3万元/门;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将认定为重点项目,并追加1-2万元/门的建设经费。经费不支持大型设备的购置。
三、工作安排
1.2024年6月28日前,各学院或教学单位汇总提交《2024年创新型实验课程申报书》(附件2)和《2024年创新型实验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PDF扫描版与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_kcjc@nuaa.edu.cn。
2.2024年7月3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布立项项目。
工作联系人:孙冬、周雯娟
联系电话:025-84895881
附件1:[校教字〔2024〕20号]关于开展创新型实验课程建设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