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学生离校时须对学分制收费情况进行结算。教务处已经完成2020级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离校结算工作,离校结算核对与确认具体安排如下:
特别声明:离校结算不包括正在进行的替代学分和还未认定的网络课程学分。
一、核对与确认学生
预计于2024年6月毕业(或结业、肄业)的2020级本科生。(国际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班及国家另有明确政策规定学费的,不属学分制收费,无须核对)
二、核对与确认内容
在校期间的学分制收费情况,包括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两部分。
三、核对与确认时间
请学生务必于6月5日前,登录新教务系统进行核对。
四、核对及确认要求
1.认真阅读了解《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认真核对本人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结算情况,包括专业学费明细、学分学费明细。
3.如核对后无异议,请在页面勾选我已认真核对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对所有学费均无异议,并点击确认。
4.如核对后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电话:025-84895730,邮箱:jwk@nuaa.edu.cn,请在邮件中详细描述异议内容、联系方式(手机)、学号及姓名。
5.确认2024年不能按时毕业、需延长学习时间的学生,请勿在页面确认,由所在学院联系教务处撤销其离校结算记录;因出国交流学习尚未完成学分替代手续的,暂不进行离校结算,手续完成后方可进行。
五、其他事项
1.学生离校时应退或应补学费金额=实缴学费总额-离校结算总额(结果为正则退费,结果为负则补缴费)。实缴学费通过微信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智慧校园(用户名:学号,密码:统一身份认证密码)查询缴费情况。
2.学生退(补缴)费工作由校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完成,预计6月中下旬完成,请学生手中持有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卡切勿销卡,若有丢失,须尽快补办。
3.2023年已离校结算的学生,本学年正常修读的课程应按学分缴纳学分学费。
教务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