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学英语”课程教学实施方案(2016版)》(校教字〔2017〕9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大学英语课程学分认定及替代工作。
一、学分认定及替代要求
1.非外语专业本科生若在一、二年级尚未修满外语课学分要求的,则可在三、四年级期间以在校期间取得的CET-6、托福、雅思等考试的优良成绩,申请认定及替代大学英语课程学分。认定标准和学分见下表:
2.本次大学英语课程学分的认定替代只接受三、四年级同学的申请,不接受一、二年级同学的申请。
3.已修满外语课学分要求的同学,如申请大学英语学分认定及替代,不能替代已修课程。
二、工作安排
1.学生于5月28日17点前登录新教务系统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1,以托福、雅思成绩申请替代的,需同时将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准考证复印件,一并提交)交至本学院教务老师处,原件经查验后当场返回,复印件留存。
2.各学院审核替代申请,其中托福、雅思的替代申请,需核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审核网上替代申请,并将复印件(盖章)和汇总表(系统可导出)交至外国语学院教学办,地点:外语楼309室,联系电话:025-84896207。
3.大学外语教学部审核,审核通过的课程成绩进入学生成绩表。
教务处、外国语学院
2024年5月14日
附件1:大学英语课程学分认定及替代申请操作手册—学生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