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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学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5-11作者: 编辑: 审核: 阅读: 1188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教材建设是提高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有力保障。为服务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和学科发展,全面提高学校教材建设质量,根据我校教材建设工作总体安排,决定启动2023年学校“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学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立项项目,详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将被认定中期检查合格

1.新编教材完成全部样稿,修订教材完成修订稿;

2.原则上学院组织完成教材出版申请审定程序;

3.教材主编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并已将教材新编样稿或修订稿提交出版社;

4.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可在中期检查时申请提前结题如立项时申报为“新形态教材”的,须以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新形态教材(含数字教材)作为结题形式,否则不予结题。

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被终止,并停止经费支持。

、材料提交要求

各单位以立项任务书中的建设内容为依据,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展,全面梳理2023年学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情况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交学院,学院组织不少于三人的专家组对本单位的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完成以下材料的填报与收集

1.2023年学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

2.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

3.新编教材全部样稿或修订教材修订稿提前结题的项目请提交正式出版后的样书)

各单位2024年67日(周五)前将以上材料提交至课程与教材中心或师生服务大厅6号教务处窗口

请各单位要严格管理和督促各立项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工作联系人:许青 孙冬

联系电话:84895881


附件1:学校2023年“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名单.pdf

附件2:2023年学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docx

附件3:2023年学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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