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教学建设

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7年“实验室品质提升工程”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类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4-03-15作者: 高珏编辑: 审核: 阅读: 966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升我校实验室建设水平,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实验室对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促进实验资源开放共享,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双一流”建设目标,现开展2025-2027年度“实验室品质提升工程”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类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资源共享、提高效益、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重点投资,重点保障,高标准开展实验室建设。建设工作以全面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宗旨,以提升实验室基本条件为核心,加强人才培养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促进实验室持续发展。

二、申报范围及主体

实验室品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分为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类项目和安全条件保障建设类项目,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类项目要求如下:

1.申报范围

用于校内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所必需的仪器设备的购置。围绕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统筹实验教学、教学科研融合和创新创业等需求,对实验室进行整体规划、广泛论证、统一投入,基础做强、专业做优,带动教学资源的优化整合。优先支持如下内容:

1)面向量大面广的教学实验,以及面向全校的开放实验室、本科生科创空间等公共实验平台的建设等;

2)国家级、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持续建设;

3)新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相关的教学实验室建设;

4)科研成果向教学项目转化,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以及自制仪器设备建设等。

2.申报主体

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类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院级单位统筹申报,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重点项目不得超过1项。

重点项目:重点面向省部级及以上示范中心,以及整合成效明显且具备良好人员条件和场地环境的实验室;鼓励多实验室联合申报。

一般项目:面向各类实验室,具备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实验室建设预期效益显著。

3.经费预算

申报项目需根据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制定2025-2027年三年度经费申报预算和预期绩效目标,体现实验室教学条件建设总体规划的系统性和前瞻性。

重点项目每项年度资助200-300万元,三年总额度不得超过800万元。

一般项目每项年度资助100-200万元,三年总额度不得超过400万元。

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类项目资助总额度由学校统筹规划确定,根据申报项目类型、建设内容及规划、经费预算等,评审确定各项目具体资助额度。

三、管理与考核

1.院级单位成立专项工作组,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广泛调研,确保申报项目目标合理、实施方案可行、预算编制科学。协调各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分年度建设清单(附件2),多个项目申报须填报排序表(附件3)。

2.分年度执行的项目须明确分年度实施规划和绩效考核目标(详见申报书),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和目标考核,对完成建设计划、成效显著的项目单位,在下一年度建设中予以持续重点支持;对项目实施不力的单位,减小支持力度或中止资助。

3.上述项目中各类申购计划应进行充分询价,如有大型仪器设备(单台(套)预算50万元及以上),另须附上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论证报告(附件4),非教学科研用途除外。

四、时间安排

1.2024424日前,各院级单位填写申报相关材料。

2.2024425日前,各单位按项目类别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并盖章)提交至教务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对应邮箱。

3.2024510日前,各牵头部门完成项目评审及排序。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赵子  高珏

电话:025-84892737

电子信箱:ded03@nuaa.edu.cn

地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408


附件:

附件1:实验室品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实验室教学条件建设类).docx

附件2:实验室品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分年度建设清单.xlsx

附件3:实验室品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排序表.docx

附件4: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论证报告.docx

 


教务处    

2024315



明故宫校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 210016

将军路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邮政编码: 211106

天目湖校区:江苏省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邮政编码: 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