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编讲义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教材选用质量,规范自编讲义使用,进一步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开展了自编讲义的审查工作,根据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学校专家组意见,现对自编讲义提出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一、自编讲义的选用

(一)根据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16号)规定,原则上所有课程应优先选用出版教材,确因教学内容无合适现有教材可选用的课程、或者学校已经立项规划的自编教材,在每学期教材计划上报时,须按教材选用程序要求进行充分论证及审批、备案,任课教师方可使用自编讲义。

(二)根据学校《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3〕54号)规定,所有实验课程都应有正规的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讲义)。

(三)其他有特殊情况的课程(实习类、讲座类、导论类、研讨类、荣誉类课程、创新实践,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设计、企业课程、微课程),可不指定教材,每学期教材计划上报时,须学院审核同意并填写特殊情况说明上报教务处,由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通过。

 二、自编讲义的管理

(一)自编讲义的审核由学院教材建设工作组负责,并由任课老师填写《自编讲义使用申请表》(附件1)、《教材立项申请表》(附件2),在学期教材征订前报送教务处(实验指导书可不提交附件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自编讲义进行审议,通过后方可在本校使用。

(二)自编讲义编写应严格对照课程大纲,并明确主编及编者。

(三)不得将ppt打印成册作为自编讲义使用,不得将不成体系的资料代替教材或讲义进行教学。

(四)自编讲义文稿应符合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不得翻印已出版教材于课堂使用。

 三、自编讲义编写的基本要求

(一)保证方向

 讲义编写应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容。

(二)注重质量

 1.讲义内容应以本校确定的教学大纲和学时安排为编写依据,内容精炼,主次分明,详略得当,语句通顺,各类标题要表意明确、精炼,并做到文题相符,标点符号正确,无错别字。

 2.实验指导书应配合教学进行编写,配合教材系统地介绍实验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使用仪器和材料、操作注意事项等。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楚,便于学生理解掌握。

(三)规范格式

 自编讲义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内容,统一采用 word 文本格式排版。标题层次必须前后统一,一般采用三级标题,必要时可列四级或五级(详见附件3)。

(四)定期修订

 自编讲义的使用时效一般为2年,期满后须重新组织编写/修订,使用成熟的讲义应培育为正式出版教材。

 四、工作材料提交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对照以上要求,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相关老师,对于一些不符合规范、质量不高的自编讲义,请老师们于假期予以修改或完善。

(二)开学后学院审查所有整改后的自编讲义,并于2024年3月12日(周二)前提交纸质版《自编讲义使用申请表》(附件1)、《教材立项申请表》(附件2)及自编讲义打印稿(注意按附件3学校统一模板打印)或pdf电子版上交学校备案。

联系人:许青    胡挺  84892754


 

 附件1:自编讲义使用申请表.docx

 附件2:教材立项审批表.docx

 附件3:自编讲义排版统一规范模板.docx

教务处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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