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各位同学、老师,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为加强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提升学生科研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启动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课题来源主要有以下七种形式:
1.大学生主题创新区、大学生综合创新基地等根据研究主题提出的;
2.校企协同育人平台、企业项目式实习基地、其他学校合作企业等根据企业实际技术与管理需求提出的;
3.上一年度结题成绩为优秀的项目,进一步细化、深化研究目标后,可免评审持续滚动进入本年度研究,优先推荐进入省级或者国家级项目评审;
4.为组织开展各类重要竞赛活动专题设立的;
5.教师结合各级各类科研与教学项目提出的;
6.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管理问题提出的;
7.学生团队自主提出的。
课题应切合实际,难度适中,具有明确的研究内容和目标,具备基本的实施条件;创新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应避免选题过大、过深超出学生的能力;突出创新性和原创性,重视发挥团队的整体协作优势;力争能够取得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面向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团队成员可跨学院组合,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开展合作研究。
2.为确保项目完成质量,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中,每位同学最多只能作为1个项目的项目组长,并且参加项目数不超过2个(包括目前主持或者参与的已在研、尚未结题的项目),团队成员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已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需通过中期检查且进展情况良好才允许申报。
3.申请人应学有余力,学习态度端正,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良好的合作精神,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4.项目团队应合理安排时间,申报成功后不得以考研、实习、出国等理由延期或中止,项目中止将影响学生个人诚信记录。有创新实践工程各项目无故中止记录的,其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在学期间不得参与任何项目的申报。
5.申报的项目需配备指导教师,鼓励设立校企双导师。导师应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经验,热心于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实践训练,能定期进行交流指导,并提供必要的实验训练条件。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同批次创新项目数应不大于3项。
三、项目申报
2024年1月4日起学生登录“创新项目智能管理系统”后在网页上填写项目相关内容,并填写此通知附件中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后上传到系统附件中,来源于主题创新区的项目需根据附件5中的主题创新区名单,与指导教师沟通明确具体的创新区。提交申请后联系指导教师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2和附件3,务必认真阅读。
如有任何系统运行问题请及时反馈(tel:025-84892737,可加入南航创新实践官方交流QQ群:84768563)。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周二),逾期将关闭网上申报功能,不再接受申报。
四、项目管理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学校大学生主题创新区、大学生综合创新基地、创新实验室、各学院科创基地为平台,项目将于2025年4月结题,学校组织统一结题答辩。项目的评审、立项、运行管理工作都在“创新项目智能管理系统”中进行,请各项目团队关注学校教务处、各学院等管理单位的通知。
2.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指导教师应强化对学生团队的指导,原则上每周指导不少于1次。学生应主动对接指导教师,接受教师的指导。鼓励教师持续指导和培育项目,将大创项目作为企业项目式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来源,做好做深。
3.项目由院工作组评审后确定立项项目名单,2024年5月将择优遴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
4.学校将不定期抽查项目运行情况,并根据项目进展和完成质量调整项目级别。过程运行良好和结题时取得较为突出成果的项目可申请升级成省级或者国家级,进展缓慢和结题成果一般的项目将降级。
5.项目申报经费应切合实际、规划合理,作为项目评审内容之一。项目经费按照立项项目情况,每个项目按照2000元-10000元资助标准,划拨至项目管理单位,由各院工作组负责项目经费审核报销工作。开发原型系统或者实物系统的项目,如确实项目需求,可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由指导老师向项目管理单位提出。
6.对上一年度项目中止率较高的管理单位,将降低本年度国家级和省级指标。
项目经费实行动态管理,学院工作组可根据项目运行情况,统筹项目经费分配,对组织有力、进展明显、成果显著的项目根据项目需要适当追加经费,对管理不善、运行不畅、中止的项目扣减经费。
7.结题要求
为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2024年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时应总结研究成果,构想挖掘相关应用前景和市场潜力,撰写商业计划书,提出创新成果产业化思路或设想等,并参加当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校赛(2025年5月)。
国家级和省级项目需满足以下任一要求方可申请结题:
(1)项目团队成员依据项目研究成果撰写的论文被核心期刊录用、发明专利已受理或者软件著作权已授权,与项目无关成果不计入。
(2)项目团队依据项目研究成果参加Ⅱ级及以上相关学科竞赛,并获得第1-3等次奖项。
(3)制作的实物作品或者编写的软件系统可实现特定功能,并获得评审专家认可。
(4)国家级和省级项目需在论文等成果中标明“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标明资助号。不标明资助号的成果不予认定。
(5)项目鼓励探索,无法达到目标的项目,需撰写详细的缘由和项目开展情况说明,并由指导老师签字说明,结题时由评审组评议。
8.项目管理单位应加强学生学术诚信品质的养成,营造严谨治学的氛围,切实提高项目质量。在项目运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虚报或剽窃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扣减相应项目指标和经费,并按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处理。
请各学院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大学生主题创新区、创新实验室以及广大师生,专项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召开申报宣讲动员会,广泛发动教师出题,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确保项目申报数量、项目覆盖率,并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确保项目完成质量的管理制度。
联 系 人:教务处实践与培养科 周雯娟
联系电话:84892737
教务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