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将对2021级、2022级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开展2022-2023学年考核工作。考核合格者将继续保持本硕连读培养资格。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级具有本硕(博)连续培养资格的学生,总人数为117人,名单详见附件1。
2022级具有本硕(博)连续培养资格的学生,总人数为286人,名单详见附件2。
二、考核内容
学生考核条件见附件5。
三、考核表填写注意事项
1.“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指2022-2023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2.“学年获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荣誉情况”一栏中只填写2022-2023学年已获得的各类奖项,“课外科技活动情况”一栏中填写到填表日为止已完成的和正在进行的活动,创新项目需注明级别和排名,竞赛获奖请注明竞赛等级,如II级乙等,竞赛等级依照附件7,所获荣誉需附上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交学院审核。
3.符合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考核条件的学生若需放弃资格,应填报《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弃权申请表》,表格见附件6。
4.附件1和附件2内所有学生都必须填报《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考核表》或《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弃权申请表》。
四、考核流程
12月8日前,学院根据考核条件,填写《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考核汇总表》(附件4),签署审核结论,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交由教务处审定,电子稿发送至jwk@nuaa.edu.cn,考核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沈老师;联系方式:84892738。
教务处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1:2021级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学生考核名单.xlsx
附件2:2022级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学生考核名单.xlsx
附件5:2021、2022级学生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考核条件.doc
附件7:竞赛认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