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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部分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02-09作者: 编辑: 审核: 阅读: 8430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开学阶段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尚未完成的课程期末考试(体育课程除外),将安排在218-35日进行,其中,218-26日、34-5日全天均安排考试,227-33日下午和晚上安排考试,具体课程考试安排请于21010时后登陆教务处网站查询。

现将试卷领取、监考安排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卷领取工作

教务处考试中心将提前印制考试相关材料(试卷、学生签到表等),请课程负责老师按以下两种情况至教务处考试中心核对、领取试卷。

1)南京两校区的试卷,以及天目湖校区自行运送的试卷:请于考前1-2个工作日核对、领取;

2)天目湖校区需集中运送的试卷:请于考前3个工作日至考试中心核对、封装试卷,办理运送手续,考前凭取件码从智能试卷柜中取出试卷。

试卷的核对、领取地点与送印地点一致。本部:科学馆319室,江宁:行政楼216室。

二、考务相关工作

请学院务必做好监考、巡考委派以及通知相关工作,特别要加强监考人员和学生考试纪律的要求,保证本次考试的顺利进行。

1.请学院按照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人员数量要求,于215日下班前完成218-23日的监考委派工作,于221日下班前完成224-35日的监考委派工作。请务必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考巡考管理规定》安排监考人员,并做好院级巡视检查工作。

2.监考人员安排确定后不得擅自调换。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监考人员应在考前3天向学院进行书面申请;学院审批后,须及时向教务处考试中心报备监考调整情况。

3.监考人员应认真学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考巡考管理规定》、监考工作流程等,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严格按照监考规范执行。

4.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学生违纪违规行为、监考人员不履行职责行为等,学院要及时上报,由学校统一处理。

5.考试地点设在明故宫校区7号楼、13号楼,将军路西区1号楼、2号楼、4号楼,天目湖校区巡天楼、牧星楼,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内设监控设备,考试期间将实施全程录像。

6.请学院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考试管理规定》,做好考试纪律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

三、其他相关工作

1.请各学院于213日下班前将因新冠病毒感染不能按时返校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反馈至教务处考试中心,考试中心将做具体安排。

2.体育相关课程的考试,体育部将根据学生康复后的身体状况合理开展。

3.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教务处考试中心。联系方式:52113108nuaa_kszx@nuaa.edu.cn


教务处

20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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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路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邮政编码: 211106

天目湖校区:江苏省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邮政编码: 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