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关于开展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2版)制订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4-08作者: 编辑: 审核: 阅读: 1774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制定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2版)制订指导意见》(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并开展新一轮编制与修订工作。

一、   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一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专业负责人制,并充分征求校外专家及行业企业专家意见,本专业教师应积极参与培养方案的研讨。

2.各学院要发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组织专家委员研讨和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论证专业核心课程和审定核心课程教学大纲。

3.加强学院间的交流、协调与合作,适时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质量。各学院形成完善的培养方案提交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

二、   工作安排

为规范教学管理过程,稳定教学管理秩序,各学院应在6月底完成《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全部编制工作,在2022级正式实施。

三、   工作联系科室

1.面上专业培养方案编制工作

联系人:张书洋,钱钰;电话:84895740

2.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习实践平台课程组编制工作

联系人:袁磊;电话:84892737




附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2版)制订指导意见.pdf


明故宫校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 210016

将军路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邮政编码: 211106

天目湖校区:江苏省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邮政编码: 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