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教材建设是提高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有力保障。为服务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和学科发展,全面提高学校教材建设质量,根据我校精品教材建设工作总体安排,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学校“十四五”规划教材中期检查和2019年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精品教材建设专项)(延期)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 中期检查对象:2021年学校“十四五”规划教材(附件1)
2.检查内容
(1)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投入了力量,研究内容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
(2)立项教材编写进度情况、样稿质量及特色;要求新编教材已完成全部样稿,修订教材完成修订稿;
(3)原则上学院已组织完成教材出版申请审定程序(同时入选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的遵循省里审定流程);
(4)教材主编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并已将教材新编样稿或修订稿提交出版社;
(5)符合结题条件的,可在中期检查时申请提前结题。
3.中期检查需提交的材料:
(1)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
(2)中期检查表(附件4)
(3)新编教材全部样稿或修订教材修订稿
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停止下拨教材建设经费。
二、延期项目的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对象:申请延期的2019年学校 “十三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所有项目名单见附件2,已结题的项目请忽略)。
2.结题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1)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
(2)结题验收书(附件5)
(3)1本已出版教材(已交过的教材无需再交)
(4)已出版教材还未提交出版申请审批表(附件6)给学校备案的需由学院统一补齐
延期仍未结题的项目自动终止,项目主编不得再申报2023年的教材立项项目。
三、验收与检查工作安排
1.各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10月10日(周一)前将相关材料交学院。
2.学院组织专家组(不少于3人)对本单位的教材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在2022年10月21日(周五)前将附件3、4、5、6和出版教材等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材科,教材样稿(修订稿)由学院留存备查,电子版材料汇总后发至邮箱jwcjck@nuaa .edu.cn 。
3.学校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通报。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督促各项目组充分做好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准备。
联系人:施璐; 联系电话:84892754。
教务处
2022年5月30日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名单.pdf
附件2: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精品教材建设专项)名单.pdf
附件3:学校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