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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开学阶段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2-12作者: 编辑: 审核: 阅读: 9882

各学院及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开学阶段本科教学工作,根据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返校开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研究制订了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开学阶段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为了维护开学期间学校的疫情防控秩序,确保本科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我校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按期于2月21日正式开始,其中2月21日(周一)至3月6日(周日)以“线上教学”为主开展本科教学。线上教学可依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精品课程(在线教学)平台(网址:http://nuaa.fanya.chaoxing.com)以及其他常用的在线教学平台开展线上教学,综合运用学习通、雨课堂、腾讯会议、WELINK、微信群、QQ群等相关工具,保障本科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各学院及教学单位要以学生为本,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统筹做好教学任务安排和质量保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平稳运行。

二、教学安排

1.课堂教学

1)开学前,前两周有授课任务的教师要做好线上教学的准备工作,在相关课程平台上完成建课、确认班级和对接选课学生等工作,做好线上教学设计,准备好线上教学所需的教学资源,尽快建立与课程班学生交流的QQ群或微信群等。

2)前两周的授课,教师可居家或在办公室按照课表时间开展线上教学,学生在宿舍按照课表时间进行线上学习;根据学校要求暂缓返校的学生,可以在家进行线上学习,并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任课教师要根据线上教学特点,加强教学过程中的师生互动,适当增加辅导答疑、讨论等;对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学生,教师要根据其缺课内容制定辅导补课计划;采用腾讯会议、WELINK等直播方式进行教学的教师,建议对教学过程进行录像或录屏以便于学生回看。

3)如有特殊原因,前两周需要开展线下教学的课程,任课教师需在2月17日前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单位)及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安排线下教学。

4)从第三周开始,学校原则上有序恢复线下教学。任课教师应在做好线上教学的同时,统筹考虑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的衔接。任课教师如因疫情原因在前两周过渡期后不能按期返校开展线下教学的,应及时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继续进行线上教学的申请或办理调停课手续;经请假获得批准暂缓返校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开通的线上直播课堂于线下教学时间同步学习。

2.实践教学

1)线上教学期间,各学院及教学单位可以利用虚拟仿真实验等多种教学资源开展线上教学;如果不具备线上实践教学的条件,可办理调课手续,待开学前两周过渡期结束后再安排线下实践教学。

2)对无法参加线上实践教学的学生,学院(单位)应协调相关实验室做好后期补课安排。

3)开学前两周原则上不安排线下实习,条件允许的可组织线上实习。

4)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截止时间推迟2周,于3月27日晚12点关闭申报系统。

5)指导教师应充分利用线上毕设平台和网络资源做好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进度和质量。原计划开学后2周内完成开题答辩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开题答辩或者做适当时间调整

3.体育教学

前两周的体育教学主要开展不依赖场地、器材的素质训练,任课教师应依托学校精品课程(在线教学)平台,建立线上学习资源库,上传学习资料,指导学生线下锻炼。

4.考试工作

原定于本学期初进行的补(缓)考全部安排在开学两周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因疫情原因经批准暂时不能返校按期参加补(缓)考的学生,学校将根据相关情况另外安排。

三、教学质量保障

1.各学院及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合理制定线上教学实施方案,及时摸清和掌握任课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并安排本学院(单位)线上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开展相关指导和咨询,确保各门课程的线上教学顺利开展。

2.各学院及教学单位应制定线上教学质量监督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线上教学过程监督,切实保障线上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四、教室管理

1.开学前两周如确有教学需要,学校将根据申请分配固定教室给各学院(单位),相关学院(单位)须根据学校防疫要求严格管理和合理使用教室,维护教室秩序。

2.经学校批准的线下教学活动,师生须遵守学校防疫要求,戴好口罩并按防疫规定间隔就坐。

五、其他事宜

1.本学期3-4节课继续实行错峰上下课,各校区具体上课时间见下表:




2.本学期学生课程补选、学籍异动、教材发放等工作的具体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3.如因疫情防控要求变化,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也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2年2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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