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各学院: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将对2019级、2020级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开展2020-2021学年考核工作。考核合格者将继续保持本硕连读培养资格。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级具有本硕(博)连续培养资格的学生,总人数为169人,名单详见附件1。
2020级具有本硕(博)连续培养资格的学生,总人数为240人,名单详见附件2。
二、考核内容
学生考核条件见附件4。
三、考核表填写注意事项
1.“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指2020-2021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2.“学年获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荣誉情况”一栏中只填写2020-2021学年已获得的各类奖项,“课外科技活动情况”一栏中填写到填表日为止已完成的和正在进行的活动,创新项目需注明级别和排名,竞赛获奖请注明竞赛等级,如II级乙等,竞赛等级依照附件6,所获荣誉需附上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交学院审核。
3.“思想政治表现”一栏由辅导员填写,内容为合格和不合格,若学生自入学后受过处分,须注明处分情况和日期。
4.符合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考核条件的学生若需放弃资格,应填报《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弃权申请表》,表格见附件5。
5.附件1和附件2内所有学生都必须填报考核表。
四、考核流程
1.12月20日17:30前,学生填考核表交至辅导员处。
2.辅导员和教务员各自审核相关内容:考核表中所有成绩由各学院教务员审核签字;学生获奖情况、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课外科技活动情况由各学院辅导员审核并签字。
3.12月23日前,学院根据考核条件,并填写《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考核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考核),签署审核结论,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交由教务处审定,电子稿发送至jwk@nuaa.edu.cn,考核表不规范或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沈莉;联系方式:84892738。
附件1: 2019级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考核名单.xlsx
附件2: 2020级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考核名单.xlsx
附件5: 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弃权申请表.doc
附件6:2020竞赛认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