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各学院及校直属教学单位: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与预订工作即将启动,请各单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附件1)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16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教材选用、审核工作,严把教材选用质量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11月26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教材计划审批表》等相关材料送交教务处教材科。
二、原则
各学院应建立教材选用审核机制。所选教材应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优先选用各级规划教材和近三年出版教材。凡是开设与“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必须把“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目录和对应课程见附件2) 。
三、流程
1.教材选用应由任课教师提出建议,课程组讨论、研究、确定,经系部审核后由教学秘书汇总,学院组织专家召开审核会议(专家组不少于5人,其中需包含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支持选聘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在内的专家),通读备选教材(含自编讲义),提出审读意见,专家组需要从教材意识形态角度进行专项审核。2020年1月1日以来由本校教师主编出版的教材如果没有经过学院审定程序并报教务处备案一律不得选用,请学院仔细核查是否已提交《教材出版审定审批表》并报学校备案。学院将集体讨论的选用结果经本单位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人审核通过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5天)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批并备案(公示模板见附件3)。
2.对课程选用的境外教材,要坚持按需选用,凡选必审,为我所用,严格把关的原则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专家对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应性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引进教材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课程负责人填写境外教材选用论证报告(附件4),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学院组织专家组(不少于3人,其中1人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9、10、11、12院则需包含1名马院专家)对教师推荐的境外教材进行审核,并根据专家组意见研究决定是否同意申报选用;对研究后同意申报选用的,填写学院意见并向教务处申报,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采购。未经上述程序申报并获审批的境外原版教材,一律不得擅自征订、发放和使用。(境外教材是指用于教学的境外原版图书,经授权在境内影印或翻译出版的图书,综合境外教学资料形成的讲义,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3.原则上理论课程(必修课)必须要有教材,理论课程(选修课)、实践课程必须要有教材或讲义,不得使用PPT、不成体系的自编资料等代替教材或讲义进行教学。对相同专业的相同课程,应选用统一的教材;对不同专业的相同课程,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选用教材,原则上也应选用统一的教材。若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况由学院审核填写说明(附件5)上报教务处。
4. 教材出版年为2002年(含)以前的教材,原则上不得选用。使用教材出版年为2012年(含)以前的教材,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组(5人,至少需要包含2位校外专家)论证教材的教学匹配度和适用性。若专家组一致认为有“优新”教材可以替代现有教材,请学院根据“选优用新”原则考虑专家意见;若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教材确有选用需要并且无可替代,应由学院统一填写论证情况说明和教材建设方案(附件6),专家签字并由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5. 研究生或博士生教材选用与预订工作同本科生教材选用与预订工作同步进行,但须经研究生院审批后汇总至教材科,具体要求由研究生院布置。
四、注意事项
教材类型中沿用、自编讲义等情况请在备注栏里填写教材或讲义名称,境外教材请在备注栏里备注“境外教材”。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确保数据准确无遗漏。
联系电话:84892754。
教务处
2021年11月1日
附件6:学院选用 2012年以前出版教材的论证说明和教材建设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