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教材建设是国家事权,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教学内容方法改革和促进教学团队建设的关键抓手,是学科评估的重要指标。为服务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和学科发展,全面提高学校教材建设质量,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16号)(附件1)和《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1〕27号)(附件2)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十四五”规划教材(含学校教材研究与建设基地)立项申报暨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推荐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分类
学校立项分为重点立项和一般立项,重点立项需由学院推荐产生,一般立项为教师个人申报。立项数量视申报数量而定。江苏省重点教材立项建设推荐项目由评审出的学校2021年“十四五”规划教材重点项目遴选产生。
(二)立项范围及条件
学校规划教材面向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教材(已申报研究生院的课程教材建设立项项目并获批的除外),江苏省高校重点教材立项面向本科生教材。主编(第一作者)必须为我校教师,具有一定的教学和教材编写经验,需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凡已开设相关课程或一年内计划开设相关课程的均可申报,校级及以上规划(重点)教材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不得申报。编写队伍需结构合理,鼓励教学名师、学科专业带头人、领军人才牵头组织团队编写教材。鼓励行业、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参与教材体系内容的讨论并参与教材编写。
选题范围包括:
1.“1S(Series)”教材(仅针对校级规划立项)
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具有校本特色的系列(Series)教材,由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知名教授牵头组建精干团队进行建设。
2.“2C(Characteristic & Creation)”教材
坚持以科技进步和学科发展为驱动,以“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为抓手,建设具有学科专业特色(Characteristic),秉承创新(Creation)发展理念的融合新理论、新内容、新成果、新形式的教材。主要包括:
(1)配合国家重大战略,引入学科专业前沿内容,建设人工智能、储能科学与工程、大数据管理、智能制造等新兴、交叉学科和国家紧缺领域方向的新工科教材;
(2)重点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领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和实践成果,建设一批体现中国立场、中国智慧、中国价值的新文科教材;
(3)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教学急需、反映学校优势学科和“三航”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教材;
(4)以发掘学生对科学、艺术、人文的探索精神为目标,教学急需的学校通识平台的各类新型课程配套教材;
(5)围绕学校实验实践和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启发学生设计思维、工程思维、批判思维和创新思维,建设符合实践创新教学特点的配套教材,包括专创融合教材、企业课程教材、虚拟仿真课程教材等;
(6)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强新时代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最新要求,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贯穿于建设理念、内容选材、体系编排、呈现方式等各环节的体育类、美育类和劳动教育类的特色教材;
(7)配合学校国际化战略,围绕英文授课和双语授课课程建设,编写符合国际学生学习和课程国际化改革的英文或双语特色教材。
3.“3F(Famous)”教材
做好优秀的国家规划(精品)教材等经典教材的传承工作,不断充实新的内容,拓展优化新的形式,促使名(Fa mous)教材更加充满活力,同时打造一批名(Famous)师、名(Famous)课教材,充分发挥“名师”“名课”“名教材”在教材建设中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主要包括:
(1)使用效果好的国家规划(精品)教材的修订;
(2)国家一流课程的配套教材;
(3)由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术大师或教学名师担任教材编写组主编的教材。
4、具有以下特点的教材优先立项:
(1)蕴含“课程思政”内容的教材;
(2)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
(3)已有国家、省级或学校立项课程,着眼于课程教材一体化建设的教材。
(三) 教材立项要求和周期
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申报立项的新编教材需提交不少于60%的样稿和详细目录一份(分开装订);申报立项的修订教材原则上修订内容达30%以上。
学校教材建设周期为2年,立项时间从立项名单发文公布之日算起。
推荐的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能在省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重点教材、申报全国优秀教材的项目、省级优秀培育教材等不在省重点教材遴选范围内。
(四) 项目管理
1.“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以二级教学单位为主体,学校统筹规划,按照学校、学院进行分层次建设。
2.校级规划教材以院级规划教材为基础,择优遴选。每个学院推荐的校重点立项教材不超过2项,每个一流专业可各增加一个重点立项推荐名额(系列教材不占重点立项的推荐名额),重点教材原则上应由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牵头组织编写。一般立项教材申报数量不限。
江苏省重点教材遴选总量为500部左右。我校推荐限额为18部,国家一流专业优先报送。学院推荐的江苏省重点教材原则上须从推荐的重点项目中产生,系列教材的单本教材也可推荐申报江苏省重点立项, 每个学院推荐限额为2-3项。
3.教务处负责评选省级重点及校级规划教材,并对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校级及以上立项教材给予专项经费,每本5-7万元(含建设经费和出版经费),主要用于教材的编写和出版,系列教材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资助金额。学院具体负责院级规划教材的立项、组织、经费落实及日常管理,并向学校推荐校级规划及省级重点教材。
4.建设期满后,教务处对立项出版的校级教材组织验收,授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十四五’规划教材”荣誉称号。到期(含一年延期)不能结题的教材不能认定为校级规划教材。省级重点教材项目验收工作按照江苏省相关要求进行。
二、学校教材研究与建设基地项目
(一)教材基地任务
搭建凝聚学院学科和专业力量共同研究课程教材建设的平台,构建灵活、开放、有效的创新研究机制,实现课程教材建设研究的专业化、专门化、专项化,整体提升学院课程教材建设的支撑能力,成为专门研究课程教材的专业智库。
1. 聚集学科和专业力量。培养课程教材建设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建设课程教材研究领域的专门人才库。
2.探索教材建设规律。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梳理教材建设已有经验、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规划教材研究课题,围绕基础理论、实践应用、国际化比较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发布高水平研究报告和公开出版学术论文。
3.促进教材成果交流传播。瞄准“双一流”建设目标,谋划全国优秀教材奖;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召开各层次、各类型的优秀教材推广会议,特别是借助教育部教指委的专业会议等,拓宽宣传、推广与应用渠道,彰显我校优秀教材在全国的影响力。
4.建设教材数据中心。整合教材编写、使用、跟踪评估等各种资源,收集、分析并报告国内外教材研究及教材建设动态信息,为教材研究、开发和管理提供参考。
5.组织编写出版高水平教材。结合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制订教材建设计划;组织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编写出版高水平教材,支持科教协同、校企协同、校际协同、国际协同开展教材编写;及时对教学实践中反映良好的教材进行修订,打造经典教材。
6.进行咨询指导服务。向学校教材编写、选用评审和教材研究专家库推荐专家,参与教材审查、使用评估等工作,为学校教材决策提供建议和参考依据,为教材建设与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二)教材基地数量
首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材研究与建设基地数量不超过5个,计划在5年内建设10个校级教材基地。
(三)支持与保障
基地建设周期为三年。学校为每个基地每年提供不少于5万元经费支持,列入基地建设计划的教材优先纳入学校规划教材安排出版。
(四)申报条件
教材研究与建设基地申报以学院为单位。对教材研究与建设高度重视,具备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教材建设工作基础的学院均可申报。具体要求为,申报学院拥有稳定的教材研究和建设队伍,具有深厚的学术研究基础,已出版教材在国内高校具有广泛影响。组织编写出版过具有学科专业特点的系列教材的学院优先考虑。
(五)运行管理
基地负责人应当按照研究和建设计划开展工作,每年年底填写基地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和经费年度使用报告。自基地建设期满之日起60日内,基地负责人应当撰写结题报告,编制基地资助经费决算,提交教材研究和建设成果。
三、评选程序
(一)学校“十四五”规划教材暨省高校重点教材立项推荐
1.个人申报。由主编提出立项申请并填写立项申报材料(附件3),提交所在教学单位审核。2021年5月已推荐申报工信部“十四五”规划教材的老师如申报校级规划教材,无需再填写申报表,但需要联系所在学院在汇总表中汇总相关信息;如申报江苏省重点教材,需填写立项申报表。
2.二级单位遴选和推荐。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初审推荐工作,对于推荐的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要重点审核是否符合省文件要求的基本条件,学院党委对推荐结果严把政治关。在报送前须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日。
3.学校评选。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二)学校教材基地
1.学院申报。符合条件的学院提出申请,2021年5月已申报工信部“十四五”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的学院无需再提交申报表等材料。
2.学校评选。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申报基本条件及研究、建设规划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9月8日(周三)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务处教材科: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十四五”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3)PDF扫描件和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其中修订教材需提供出版社关于使用情况的证明材料。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学校“十四五”规划系列教材清单(附件4)电子版(申报非系列教材无需填写)。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十四五”规划教材研究与建设基地申报书(附件6)签字盖章扫描件。
4.样书(修订教材)或编写提纲及样稿(新编教材)1式1份。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璐 电话:84892754
电子邮箱:jwcjck@nuaa.edu.cn。
附件2 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十四五”规划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docx
附件5 2021年学校“十四五”规划教材暨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申报推荐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6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十四五”规划教材研究与建设基地申报书.docx
教务处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