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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07-09作者: 编辑: 审核: 阅读: 2012

各相关学院及教学单位:

现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在前期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等工作基础上,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后续安排如下:

1. 712日中午12:00前,请上轮评审结果为“第二批次”的项目(详见附件2)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jwcjyk@nuaa.edu.cn,逾期未交申报书的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2. 71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排序,确定推荐项目和备选项目。

3. 716日至88日,所有获推荐项目(含第一批次项目)继续打磨申报材料。

4. 89日前,所有获推荐项目提交申报材料(含申报表、附件等整套材料,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5. 815日至820日,按省教育厅要求完成申报项目材料的系统上传和报送。

联系人:冯雨薇  电话:84895740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2.上轮评审入选“第二批次”的项目名单.pdf

明故宫校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 210016

将军路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邮政编码: 211106

天目湖校区:江苏省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邮政编码: 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