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2017〕第42号)以及《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校来华留学生的教育教学事业发展,提高来华留学生的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来华留学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参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管理,具体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现面向全校教职员工开展2020年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遵循学校“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和“特色鲜明、结构合理、质量先导”的来华留学生培养定位,调动教师参与留学生培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重解决当前留学生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切实提高我校来华留学生培养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
二、资助范围
本次来华留学生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分专题建设类项目和自由选题类项目。
(一)专题建设类
1. 来华留学生英文授课精品课程建设专题。
2. “民航维修工程”留学生本科专业课程建设专题。
3. 来华留学生汉语教育及法制教育、国情校情教育课程建设等专题。
(二)自由选题类
1. 以现存问题为导向、以提质增效为目标,鼓励开展与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新机制、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留学生教育教学管理有关的具有试点推广效应的综合类选题。
2. 其他特色鲜明、立意新颖、理论水平高、前瞻性强的选题。
三、项目经费
1. 专题建设类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2万元;自由选题类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1万元。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
2. 立项后首次划拨经费总额的5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划拨经费总额的50%,未通过中期检查的第二次经费暂停划拨。
3. 项目经费来源为留学生专业建设经费,下拨至项目负责人所在专业学院,并遵照学校有关经费管理规定使用。
4. 鼓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或部门对确定立项的项目应给予相应配套支持。
1. 申请者认真阅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来华留学生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度来华留学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2),打印纸质文档一式3份,并同时提交电子档,交所在单位审核。
2. 学院或单位应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全面审核,由教学院长或单位负责人在纸质项目申报书上签署意见、盖章后集中报送国际教育学院,并同时报送项目汇总表(附件3)。
五、项目管理
1.国际教育学院负责指南发布、立项评审、资助额度确定、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项目一经批准立项,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研究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实施。中期检查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中期进展报告和阶段性成果;项目完成后,应及时提交项目的总结报告和研究成果,成果经验收合格后予以结项。
3. 每位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最多申报1个项目。有前续留学生教改项目未结项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本年度项目。
4. 建设周期内取得突出成绩、验收评定结果为“优秀”的项目,经学校审核后认定为校级教改项目。
2020年6月30日前,项目申请人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报至所属学院或单位。
2020年7月3日前,各学院或相关教学单位须完成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排序和上报工作。
2020年7月1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立项研究项目。
本次申报工作联系人:刘静,电话:84893915,电子信箱:360944783@qq.com。
附件1:2020年度来华留学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20年度来华留学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020年度来华留学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