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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建设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企业项目式”实习基地的通知

时间: 2019-04-10作者: 实践科编辑: 审核: 阅读: 1833

各学院,各位老师:

为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打通实践环节壁垒,促进产教融合,提高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推动校企协同育人平台建设,现启动“企业项目式”实习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建设工作,具体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基地应为具有一定知名度、规模及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和省内企业,优先支持已与我校有产学研合作基础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已参与我校“企业项目式”实习合作的企事业单位;

2、被遴选的基地每年应面向全校学生,较为稳定地提供不少于5个实习项目、容纳不少于15个学生进行“项目式”实习,能为参与实习的师生提供较为便捷的实习条件。

二、支持政策

1、根据被遴选基地容纳学生的实习项目数和“企业项目式”实习的效果等指标,对基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对参与建设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工作量认定;

2、基地建设期为二年,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后认定为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类);

3、学校将“企业项目式”实习基地建设方案纳入实习基地建设范畴,优先开展企业课程开设等建设,优先聘请基地的企业专家为学校行业教师和行业教授,优先为基地提供优质毕业生源;

4、2019年拟建设30个基地,对于纳入建设的各基地,提供0.5-2万元建设经费。

三、申报步骤

1、基地须确定具体负责教师,鼓励具有一定学术造诣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负责人;

2、学院可安排教师独立申报,也可以组建指导教师团队后申报;

3、基地建设遵循教师申请、学院审核、学校评审的程序,负责人组织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企业项目式”实习基地建设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给负责人所在学院;

4、学院审核无误后,统一汇总提交教务处实践与培养科,学校遴选评审后确定最终建设名单;

5、请各学院于2019年4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jwc_xh@nuaa.edu.cn。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与培养科  薛涵

联系电话:025-84892737

 

教务处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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