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竞赛组织工作,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竞赛活动体系,促进竞赛活动的“规模化、系列化、品牌化、特色化”,提高竞赛参赛水平和效果,根据我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校字〔2015〕15号)和《大学生竞赛工作组织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93号)要求,在全校重要竞赛中成立竞赛工作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委会成员构成
1.经我校认定的Ⅰ级甲等和Ⅰ级乙等竞赛须成立组委会,Ⅱ级竞赛及其它重要的竞赛可根据情况自主设立。
2.组委会设5-9名成员,可聘请相关部门和院系专业负责人、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行业企业专家。组委会聘期三年,名单由教务处审核后统一发布。
3.竞赛组委会组长由部门或者院系负责人担任,能实际承担竞赛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组委会设1名联系人。
二、组委会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竞赛发展规划和目标。
2.制定竞赛年度工作计划,测算经费预算,统筹协调竞赛资源。
3.负责指导教师的安排,组织参赛团队的培育,负责竞赛指导教师、学生和竞赛组织奖的分配。
4.负责安排竞赛的具体工作和过程管理,包括赛事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培训辅导、组织参赛等,切实保障赛事有序进行,推动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全面提升。
5.负责竞赛的工作总结和成果展示,及时向教务处报送竞赛进程。
请各学院和相关部门,梳理各自负责的竞赛,于2019年1月10前,将组委会名单报送至教务处,纸质版盖学院或部门章后提交至本部综合楼406,电子版发送至zyzhao@nuaa.edu.cn。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与培养科 赵子玥 84892737
教务处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