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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八届本科生学术论坛的通知

时间: 2017-06-02作者: 实践科编辑: 审核: 阅读: 3052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三为本,三促进”的办学理念,引导本科生积极参加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培养本科生创新意识和科学学术精神,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学校决定举办“智汇蓝天”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八届本科生学术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宗旨

本科生学术论坛本着“探究学习、拓展思维、重在交流、广泛受益”的宗旨,以学术论文评选为基础,扩充论坛内容和载体,突出学生主体作用,着力提高学生研究与交流能力,力求将论坛办成学生普遍参与、广泛受益的学术盛会。

二、论坛组织

主办:教务处  校团委  学生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  校科协

协办:机电学院团委 卓越学院学生联盟 校大学生科协 成飞俱乐部   

赞助: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论坛活动

1.学术论文征集与评选活动

征集的学术论文分为研究类和综述类,学生可以个人或团队(不超过三人,且均为本科生)投稿,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院合作研究和投稿。论文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符合学术规范,遵守学术诚信。

各学院在院级评审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优秀论文,参与校级评审。校级论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学院选送的论文进行分类(机械类、电类、经管人文类)答辩评审。获奖论文将集结成册,举行优秀论文系列报告会,设立专项经费资助发表。(论文征集与评选的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2.学术论文写作讲堂

邀请专家教授以公开课和讲座形式,讲授信息检索与科技查新、科技论文写作方法、文科类论文写作方法和学术研究方法等内容,指导和帮助学生提高学术研究、论文撰写能力。

3.创新实践项目成果交流会

组织已结题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自由探索计划等创新实践工程各计划项目进行成果展示、经验交流。(成果交流会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本科生学术发展论坛

邀请校内高水平专家举办专场报告会,分享科研经历。邀请知名高校的大学生科协组织负责人和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学生代表,围绕“本科生学术研究与创新实践”等专题开展工作交流与经验分享。

学院邀请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优秀学生代表讲述科创经历,分享创新创业心得,激发学生的科研热情。

5.学生学术技术沙龙

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按照自愿、自发、自主的原则,围绕某一专题开展小型多样化的创新创业相关学术技术研讨活动。

四、组织进度

1

5月-6月

发布论坛通知,组织宣传动员。

2

6

召开学术活动发展论坛,开展学院学术研究师生互动活动。举办学院主题学术活动和专题技术沙龙。

3

7.1至8.31

学生撰写学术论文。

4

9.1至9.30

学院初审,配备专业教师指导学生修改完善论文,提交优秀论文参加校级评比。

5

10.10至10.20

创新实践成果展和经验交流活动。

6

10.1至10.30

校级优秀论文评选,并汇集成册,创新实践项目展示活动。举行本科生优秀学术论文答辩报告会。

7

11.1至11.15

本科生学术论坛总结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学院广泛发动有一定学术实践基础的学生撰写学术论文,动员学院教师深度参与,通过公开展示、公开交流、公开点评的形式,做好院内论文的初审和修改工作。学院推荐参加校级优秀论文评选的论文数不少于本科生数的1%。

2.各学院学生参与论坛情况将纳入学院大学生实践教学绩效考核中,学校组织评比“创新实践先进组织单位”等奖项。

3.学院举办的学术专题报告会不少于2场,优秀本科生学术报告会不少于2场,举行创新实践项目成果展或经验交流会1场。支持学生举行学术技术沙龙活动不少于2次。

4.学院于6月15日前将本学院的分论坛工作计划报送教务处实践与培养科(zyzhao@nuaa.edu.cn)备案,报送格式见附件,教务处汇总后统一公布,供学生选择参加。

5.凡参与学校大学生创新实践工程的各计划(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自由探索计划、文科实践计划等)项目,均应撰写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

6.鼓励获得省级以上竞赛(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挑战杯”、互联网+等)奖项的同学撰写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

六.奖励政策

1.设立优秀本科生学术论文奖(等级和奖金如下表)、院级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同时为获奖项目设立培育基金,每组1000元,此项培育基金仅供本科生向期刊投稿录用后报销版面费使用。

奖项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

优秀指导教师奖

组织奖

奖金

1500

1000

500

300

1000

500

元/项)

培育基金

1000

1000

1000

1000



元/项)

项数

2

10

20

30

3

8

2.获得优秀学术论文的本科生可以认定实践学分。给予优秀论文第一、二作者相应学分奖励:一等奖0.5学分/人,二等奖0.2学分/人,三等奖0.1学分/人。

3.获奖论文编纂成册并赠送获奖作者留存。

 

联系人:

校团委 黄  帅        电话:15150678208

教务处 赵子玥        电话:025-84892737

 

教务处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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