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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本科生转专业(紧缺人才类)拟同意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17-05-24作者: 学籍科编辑: 审核: 阅读: 2687

各学院:

  经民航学院考核、体检、学校审查,现公布“紧缺人才类”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具体见附件。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转专业学生须获得当学期全部修读学分,学校将在本学期结束后对拟同意学生的本学期学习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并行文公布。确定最终转专业的学生应于下学期开学报到当日登陆“学籍异动管理系统”关注转专业手续办理进度,并到转入学院教务员处确认补修课程,完成后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重新选课。 


教务处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明故宫校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 210016

将军路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邮政编码: 211106

天目湖校区:江苏省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邮政编码: 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