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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21年本科专业负责人推荐与聘任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7-05-03作者: 教研科编辑: 审核: 阅读: 444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专业的建设与管理,提高专业办学水平,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136号)的规定和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负责人(聘期为20176月——20215月)遴选与推荐工作。专业负责人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遴选,确定推荐对象,报学校管理部门审定后聘任。

请各学院于2017515日前完成遴选与推荐工作,并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钱钰;电话:84895740

 

附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推荐审批表》.doc


教务处

20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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