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专业的建设与管理,提高专业办学水平,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13】6号)的规定和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负责人(聘期为2017年6月——2021年5月)遴选与推荐工作。专业负责人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遴选,确定推荐对象,报学校管理部门审定后聘任。
请各学院于2017年5月15日前完成遴选与推荐工作,并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钱钰;电话:84895740。
教务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