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学生培养

关于启动2017年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省级项目立项评定和校级项目升级的通知

时间: 2017-04-26作者: 实践科编辑: 审核: 阅读: 584

各位同学: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现启动2017年创新训练计划推荐省级项目的立项评定,校级项目升级工作。

一、检查对象

2017年创新训练计划申请升级的校级项目、49项推荐省级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申请升级和参加立项评定的项目主要是结合项目培育情况,检查项目研究进度,主要包括:

1. 审核项目研究方案的合理性、技术路线的可行性;

2. 审核实施条件的具备情况;

3. 检查项目前期工作与计划目标的符合度。

三、材料准备

1.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初期检查表”(见附件2)电子版。请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立项评定表的填写,要求表达清晰简洁。

2. 如果已有阶段性成果,例如研究或设计方案、图纸,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版(不需要纸质版)。

5月2日(周二)下午16:00前,项目团队将初期检查表和成果资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zyzhao(at)nuaa.edu.cn,初期检查表纸质版指导教师、管理单位签字审核后,一式一份提交至明故宫校区综合楼406或江宁校区行政楼105。参加立项评定的项目文件命名方式为:[管理单位编号]-[负责人姓名]-立项评定,例如“01-张三-立项评定”,邮件主题为“[管理单位编号]-[负责人姓名]-立项评定”;参加项目升级项目文件命名方式为:[管理单位编号]-[负责人姓名]-项目升级,例如“01-张三-项目升级”,邮件主题为“[管理单位编号]-[负责人姓名]-立项评定”; 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推荐省级项目视为放弃本次立项评定,级别转为校级。

五、项目评审

项目组以书面形式展示研究结果的能力,即初期检查表的填写情况,将作为评审标准之一。

校工作组组织专家评审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立项评定和升级结果,请各项目组关注。

未通过立项评定的项目根据评定结果转为校级或院级项目。通过立项评定的项目经学校公布后,将作为2017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立项项目报送省教育厅,校工作组将组织项目团队填报相关信息,请各项目团队关注通知。 

教务处                        

2017年4月26日                 

 

明故宫校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 210016

将军路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邮政编码: 211106

天目湖校区:江苏省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邮政编码: 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