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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3级本科生进行学分制收费离校预结算的通知

时间: 2017-03-29作者: 学籍科编辑: 审核: 阅读: 714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学生离校时须对学分制收费情况进行结算。为提前做好离校结算工作,现对2013级本科生进行学分制收费离校预结算,对前七个学期的学分制收费详细情况进行核对,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核对学生

    当前年级为2013级的本科生。

二、核对内容

    前7个学期的学费情况,包括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两部分。

三、核对时间及网址

    3月29日—4月6日,学生登陆学分制收费管理系统(网址http://ded.nuaa.edu.cn/aas/),进入“学分制收费->学费结算”页面核对。

四、核对要求

    1、认真阅读了解《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学生手册和系统登录后均可查看;

    2、认真核对本人前七个学期的每学年学费结算情况,包括专业学费明细、学分学费明细,核对结果将用于离校结算,务必高度重视;

    3、请于4月6日17:00前登录系统核对收费数据,如核对无误,在页面选择“核对无误”并确认提交; 如有问题,选择“问题反馈”,详细描述异议内容及联系方式,教务处将及时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学分制收费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1、系统登录用户名及密码与教务处网站相同;

    2、个人基本信息及账户情况查询:学分制收费->账户信息;

    3、每学年学费结算情况查询:学分制收费->学费结算;

    4、专业学分及学分学费明细查询:学分制收费->结算明细;

    5、离校预结算结果提交:学分制收费->学费结算。

(二)本次预结算仅对前7学期收费情况进行核对,未包含本学期专业学费及学分学费。5月份学校将组织离校结算,结算在校期间所有学费,届时根据最终结算结果及实际缴费情况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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