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教育认证是实现工程教育国际互认和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重要基础。2016年6月,中国成为国际本科工程学位互认协议《华盛顿协议》的正式会员,标志着中国工程教育真正与国际接轨,为中国工科学生走向世界打下了基础。2016年12月8日,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发文正式受理我校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等5个专业的认证申请。如自评报告获得通过,认证专家组将到我校实地考查。为明确校、院两级的各自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专业认证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制
(一)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的推进和相关组织、协调工作,研究决定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工程等5个专业工程教育认证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认证专家组进校考查的各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指挥。
(二)各专业所在学院负责认证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按照学校总体部署制定各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系所、专业及课程团队、教师的职责和相应任务,力求思想统一、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保障有力。专业所在系要做好责任分解、任务分工,加强日常的教学管理及检查。
(三)专业负责人是专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也是认证的第一责任人,应在做好现状分析,明确工作重点,厘清工作思路的基础上,在学院领导下具体组织、落实专业认证的各项建设任务。
(四)承担公共课程教学和公共实验平台建设的学院和单位,要按照各认证专业提出的工作要求,及时完成课程教学大纲(含实验教学大纲)的修订、编制工作,及时提供各类文档资料。
二、工作总体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6年12月)认证工作启动阶段
1.学校制定《2017年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方案》,与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协调专家进校考查时间。
2.各学院分别成立学院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各工作组成员和职责,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
(二)第二阶段(2017年1月—2017年4月)建设、自评阶段
1. 各学院与相应专业认证委会秘书处确定专家进校考查时间,制定《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院动员大会,举办各类培训会。
2. 完成自评报告编制。各专业在2017年2月20日前完成自评报告初稿,由学院组织评审;修改完善后,于2017年3月15日前向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秘书处提交自评报告初稿。
3. 支撑材料目录应在2017年3月中旬完成,并应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各项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 2017年4月30日前向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提交正式自评报告。
(三)第三阶段(2017年5月—专家进校前)全面迎接认证准备阶段
1. 根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具体审核意见,专业负责人负责及时调整、完善、提交有关材料。
2. 学院负责制定专业认证专家进校考查总体工作方案,组织预评估。聘请校外专家模拟考查,及时查漏补缺。
3. 各工作组完成专家进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专家进校考查期间的各项任务、工作计划。
4. 负责与认证专家组沟通进校安排。
5. 负责确定专家住宿及联络员安排。
6. 确定专家现场考查日程安排、考查路线安排等。
7. 编制专业认证专家服务手册。
8. 召开认证工作协调会。
9. 学校和学院做好各个层面的协调和动员工作。
(四)第四阶段(专家进校期间)专家考查阶段
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各工作组、专业各课程组按要求做好专家进校考查期间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总体要求
(一)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只有通过开展专业认证,才能精准发现专业办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专业发展,向一流本科教育迈进。2017年我校认证专业数较多,全校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必须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认证工作相关指南、办法、通知、文件等,是专业认证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相关组织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并依此制订相关方案、计划,扎实稳健地开展工作。
(三)自动化学院、机电学院、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其它未认证的专业应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要求和标准同步开展相应工作,为迎接将来的认证提前做好规划与准备。
(四)专业负责人在认证工作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履行专业负责人职责,把握认证标准,切实做好专业建设、自评报告、材料、考查准备等各项工作,积极筹划校内自评和专家进校考查的各个环节。
(五)专业认证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周密计划和认真落实是成功的关键,各工作组需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每项具体工作均要制定时间表,每项工作任务均要落实责任人,每项工作均要按期完成,确保进度和质量。
(六)专业认证评估标准严格、具体,现场考查仔细、全面。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全程配合与服务工作,对迎接专业认证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接待专业认证现场考查各方面要进行专项督查监控。
(七)各工作组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前期工作情况,研究、确定下阶段工作,要定期向学院汇报工作情况与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由学院书面上报学校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