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课程教学的有序开展,请组织本学院学生在开学两周内,进行修读课程确认与调整(补、退、重修),具体要求如下:
一、修读课程确认
时间:开学后两周内(2月13日-2月26日),如果有修读课程的相关调整无法立即完成的,可以先行确认,后期再进行补退选,修读课程确认后,仍然可以进行调整。未按时确认的,将视为不遵守学校选课纪律,将影响本学期的课程调整申请;
操作方法: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学期修读课程查询”>>仔细核查本学期的修读课程,确定无误后点击“确认”;
具体确认事项:1.本学期的修读课程与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是否一致;2.当前的修读课程与上学期选课结果是否一致。若有问题,可咨询本学院教务员,由教务员统一向教务处教务科反馈相关问题。
二、修读课程调整——补退选
补退选时间:开学后第一周周一(2月13日)——课程开课两周内,未排进课表的实践类课程(课程类型为“实践课”)统一在开学两周内完成补、退选;
补退选操作方法:点击“上课名单管理系统”,在“已选课程”进行退课操作,在“补选、重修申请”进行补选;
补退选规则:
【人数限制】所有补选、重修申请只能在“课程班已选课人数”小于“人数上限”的前提下进行(已选课人数=当前人数+已申请重修但还未缴费的人数);课程班人数为0时(提示:此类课程班可能已取消或者未开出),除重修班之外,其他课程班均不能补选和重修;
【选课开关限制】除专业选修课以外的其他选修课,一律受选课审核开关的限制,审核后,方可补选、重修,但允许退;
【总学分限制】每个学生单学期最高修读的学分上限为40学分;
【培养方案限制】学生在网上补选的范围仅限于当前专业培养方案内的课程,因为特殊情况,需要补选不在当前培养方案范围内的课程的,可向学院教务员申请,由教务员酌情处理;
【退课门数限制】一年内学籍有异动的学生退课门数不受限制,其他学生每学期限退课2门;
三、修读课程调整——重修申请
重修申请时间:
不及格重修申请时间:开学后第一周周一(2月13日)——课程开课两周内,未排进课表的实验类课程、实践类课程统一在开学两周内完成重修申请;
及格重修(刷绩点)申请时间:开学后第二周周一(2月20日)——课程开课两周内;
重修班申请时间:开学后第五周周一(3月13日)——第五周周日(3月19日);
所有课程班开学两周内或课程开课两周内申请重修的,可以自行在网上申请(无需相关老师审核),开课超过两周,须经教务员、任课教师签字同意方能申请,建议在开学两周内尽早完成重修申请工作。
重修操作方法:在教务系统菜单中点击进入“上课名单管理系统”>>在“补选、重修申请”查询课程>>点击“重修”按钮,系统会调取该门课的成绩记录,用户需要选择相关成绩记录与当前课程进行绑定(只有做了成绩绑定,重修及格后的新成绩方能覆盖老成绩),绑定成功后方能提交,重修申请成功后,需要缴费,方能最终进入修读名单;
重修申请规则:
补退选中的【人数限制】、【选课开关限制】、【总学分限制】对重修申请同样适用;
部分课程班有人数限制,有不及格课程需跟班重修的学生在开学后第一周优先申请,第二周再开放给刷绩点的学生申请。
重修的学生在申请成功之后,学生务必在3天内完成缴费,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务必查看学期修读课程,确认是否申请成功。
学生申请重修的课程必须与修读记录中的课程规格完全一致,如因教学计划变更导致原课程对应的规格不再开设导致无法重修的,可请本学院教务员代为操作;
申请了跟班重修的同学,在重修班开班之后,可到学院教务员处申请调入重修班,无需重新申请。
及格课程重修(刷绩点)不允许进入重修班修读,只能选择跟班重修。
每位学生申请及格课程重修(刷绩点)不能超过2门或6学分(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重修申请并缴费后,原则上不允许退课。
四、修读课程调整——学籍异动学生的退补选
一年内学籍有异动的学生系统均认定为“学籍异动学生”,学籍异动学生的退补选,与普通学生一样,都在“上课名单管理系统”中进行操作,对于学籍异动学生不限制退课门数,且在补选当前所在班级课程时(在系统中可以用班号查到的课程即为班级课程),不限制计划人数;补选分级课程<大学英语、高数、大学物理>、学科拓展课、文化素质课等校定课程同样受计划人数限制。其他规则基本与普通学生相同,具体规则请参考“操作说明”界面的相关内容。
五、其他事项说明
学期修读课程与老师的上课学生名单完全一致,所有学生必须按照学期修读课程按时上课,凡未正常进入修读名单的学生,一律没有相关课程的考试和登成绩的资格。
补退选、重修和学籍异动选课的同学应在更改选课后再次查看学期修读课程,确认修读课程是否和选课结果一致。
上课学生名单在学生补退选和重修异动选课后会发生改变,请各位老师上课考勤及成绩登记以网上上课学生名单为准。
为提高上课名单相关问题的处理效率,按照校院两级制,教务科原则上只处理教务员反馈的问题,不接受学生直接来电咨询,学生的具体问题由本学院教务员统一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