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字〔2024〕23号)和《牧星学院转专业方案(试行)》,现开展2026年本科生常规类型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布计划、自主申请、公开考核、公示录取的流程进行,实行学生和专业学院双向选择。学校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均有申请转专业的权利。
二、申请对象
2024级、2025级在籍在校本科生,其中牧星学院为2025级牧星学院在籍在校本科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1)受纪律处分且未解除的;
(2)在休学期间的;
(3)有转学经历的;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或学校有相关规定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5)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小语种以外的专业。
三、工作安排
1.5月11日17:00前,各学院在教务系统里上传本学院的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并于学院网站公示,方案明确各专业接收计划、接收条件、遴选方案、申请材料、审核程序与考核安排、咨询方式等。
2.5月14日8:00—5月20日17:00,有意向的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提交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1。
3.5月25日17:00前,各转出学院完成学生申请审核,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2。
4.5月26日—6月30日,各学院按照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对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组织考核,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教务系统中提交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需组织面试或其他形式的考核,各学院应采取适当方式(如录音、录像等)对考核过程进行留存,确保考核全程可倒查。
5.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发布后,接收学院按照本学院的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分类完成拟录取学生本学期学习情况的考核,确定转专业录取名单,并于8月15日前将签字盖章版录取结果发送至jwk@nuaa.edu.cn。(注:学生学习情况数据以8月10日教务系统状态为准)。
6.教务部公布最终转专业录取名单,并完成学籍异动。学生自下学期起按转入专业培养。
四、志愿填报
(一)非牧星学院学生转专业
学生可申请两个专业(方向)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按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
(二)牧星学院学生转专业
牧星学院为书院管理,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以下三种方式中选择其一进行申请,不得兼报。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第一至第四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1.仅申请转入牧星学院各书院对应的专业:可填报1-4个专业志愿,且所填报的志愿须分属4个不同的书院。
2.仅申请转入非牧星学院对应各学院的专业:须按照学校南京校区各学院的统一要求填报志愿。
3.同时申请转入牧星学院各书院所属专业及南京校区专业: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其中,牧星学院各书院的专业志愿为1至3个,且须分属不同书院;南京校区各学院的专业志愿为1个。
五、填报说明
1.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在“教务系统—学籍信息—转专业申请”处进行申请,申请原因请简要填写,申请书(格式不限)、成绩单及其他接收学院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
2.如需成绩单,可在线办理(操作指南参见:http://aao.nuaa.edu.cn/2023/0616/c19129a348535/page.htm)。
3.电子信息类、核工程类、交通运输(含民航电子电气工程、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机场运行与管理、民航运输管理)、航空航天类为大类招生培养,转入该大类后须统一参加后续专业分流。
4.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须在新专业所在校区完成后续学业。
六、特别提醒
1.学生应认真全面了解意向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充分评估因跨专业尤其是跨学科转专业可能面临的知识结构差异大、补修学业负担重等问题,仔细咨询学院关于转专业的接收计划、考核规则等各项要求,根据个人兴趣和职业规划,审慎填报志愿。
2.转专业学生须通过拟接收学院对其专业兴趣、能力潜质、知识基础等方面的终审。学生在原专业所修的学分均予以认可,课程考核成绩将全部予以记载。
3.转专业录取结果一经公示,学生如放弃转专业,须在系统中向接收学院提交撤销转专业申请,并于8月10日前完成审批流程。
4.接收学院应根据培养方案和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其应补修的课程;学生应制定相应的补修课程计划,做好原专业与转入专业学业的衔接。
5.牧星学院学生在第二学年结束后转专业(第二次转专业阶段),仅限申请转入本人所属书院范围内的专业,且仅能填报1个志愿。
6.各类优秀生培养班、教学改革实验班、卓越计划班等实施专项培养的学生专业确认,大类招生和培养学生在本大类培养所涵盖的专业范围内的专业分流,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因身体、技术等原因需转专业,来华留学本科生转专业、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本科生转专业,分别参照相应专项管理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教务部教学运行中心联系邮箱jwk@nuaa.edu.cn,牧星学院教学办联系邮箱jwctmh@nuaa.edu.cn,各学院教务老师的联系方式见附件3。同学们在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欢迎及时与学院教务老师、牧星学院教学办或教务部教学运行中心联系,争取更好地解决问题。
2026年4月30日
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