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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级微专业招生的通知

时间:2025-09-10作者:编辑:审核:阅读:216

各学院:

贯彻落实“通专结合 科教融合 知行合一 因材施教”的人才培养理念,加强人才培养与社会发展、产业需求、国家战略的紧密对接,更好地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需要,促进学生跨专业个性化发展,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开展“微专业”建设的通知》(校教字〔202111 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申请,学校审核,我校2025年拟开设超轻结构设计与工程等13个微专业,现将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

2.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已经延长学习时间的学生不能参加微专业学习。

3.已修课程必须全部及格,且平均学分绩点一般不低于3

4.学生原则上在校期间只能修读一个微专业。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补充要求招生人数学制

学分

修读要求

招生单位
超轻结构设计与工程工科3029航空学院
智能制造工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已修课程必须全部及格,且平均学分绩点一般不低于 3.215210.5机电学院
飞机改装设计与适航审定理工科2028民航学院
智能计算具有一定的高等数学、计算机编程基础,需提供《高等数学》课程成绩(或其他数学基础课程成绩)。301.510数学学院
碳金融与碳市场平均绩点不低于3.03028经济与管理学院
工程与项目低碳管理学生具有一定的系统思维与跨学科学习兴趣。301.58经济与管理学院
智能会计具有一定的管理知识基础,对会计领域的学习有兴趣,已修课程必须全部及格。3028经济与管理学院
航空法30210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书画艺术与AI辅助创作1、具有一定的中国书画知识和实践基础;2、具有一定的AI技术基础。30210艺术学院
英语(国别和区域)3018外国语学院
集成电路设计具有一定的电路知识基础,需提供《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和《电子线路》两门课程成绩(或相近内容课程成绩,且每门课程学分均不低于2)。6028.5集成电路学院
科技信息与知识产权管理针对大二、大三学生3018

图书馆

(科技信息研究所)
无人机工程技术具有航空类相关专业背景351.512无人机研究院



三、时间安排

1. 916日前,拟申请学生对应查看微专业招生简章,填写申请表(在线填写、提交,详见附件1)。

2. 922日前,招生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各学院配合完成审核工作。

3. 925日前,招生学院完成对申请者的录取工作,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备案。

四、其他事宜

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经招生学院审核、教务处审定后,由学校颁发相应专业结业证书。(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微专业修读与管理办法》)。

 

附件1:微专业招生简章(2025).pdf

附件2:修读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招生联系人信息.docx





                              教务处

2025910



明故宫校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 210016

将军路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邮政编码: 211106

天目湖校区:江苏省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邮政编码: 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