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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级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进行2021-2022学年年度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2-06-29作者:编辑:审核:阅读:7249


各学院: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字〔201939]精神,学校将于9月初对2019级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进行2021-2022学年考核,考核合格者将继续保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现将具体事宜提前通知如下,请相关学院和学生做好准备。

一、考核对象

2019级具有本硕(博)连续培养资格的学生,总人数为161人,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

学院考核部分由学生所属学院的教学院长负责组织,请各学院组织附件1中自己学院的学生填写《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考核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考核表)。考核表中学生所有成绩由所属学院教务员审核,获奖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由所属学院辅导员审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见附件3

四、考核表填写注意事项

1.  附件1中所有学生均须填报考核表;放弃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应填报《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弃权申请表》(附件4)。

2. 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指2021-2022学年平均学分绩点。

3. 学年获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荣誉情况”一栏中只填写2021-2022学年已获得的各类奖项,所获荣誉需附上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课外科技活动情况”一栏中填写到填表日为止已完成的和正在进行的活动(标明完成状况)。

4. 思想政治表现”一栏由辅导员填写。陈述该学生表现等级,具体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若学生自入学后受过处分,须注明处分情况和日期。

五、考核流程

1. 830日前,学生将考核材料交至辅导员处;

2. 91日前,学院教务员审核考核表中学生成绩材料;辅导员审核获奖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材料

3. 92日前学院根据考核条件,签署审核结论,纸质稿交至教务处教务科(本部40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wk@nuaa.edu.cn

4. 考核结果由学院和教务处进行公示,如有疑义,请联系相关学院或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沈老师,联系方式:84892738


教务处

2022629




附件1:2019级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学生名单.xlsx

附件2: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考核汇总表.xls

附件3:2019级学生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考核条件.doc

附件4: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弃权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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