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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级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进行2020-2021学年年度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1-07-07作者:编辑:审核:阅读:6859

各学院: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字〔201584号】精神,学校将于9月初对2018级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进行2020-2021学年考核,考核合格者将继续保持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现将具体事宜提前通知如下,请相关学院和学生做好准备。

一、考核对象

2018级具有本硕(博)连续培养资格的学生,总人数为254人,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

学院考核部分由学生所属学院的教学院长组织进行,请各学院组织附件1中自己学院的学生填写《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考核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考核表)。考核表中学生所有成绩由所属学院教务员审核,获奖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由所属学院辅导员审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见附件3

四、考核表填写注意事项

1. “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指2020-2021学年平均学分绩点。

2. “学年获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荣誉情况”一栏中只填写2020-2021学年已获得的各类奖项,“课外科技活动情况”一栏中填写到填表日为止已完成的和正在进行的活动(标明完成状况),所获荣誉需附上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3. “思想政治表现”一栏由辅导员填写。陈述该学生表现等级,具体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若学生自入学后受过处分,须注明处分情况和日期。

4. 符合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考核条件的学生若放弃资格,应填报《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弃权申请表》(附件4

5. 附件1所有学生均须填报考核表。

五、考核流程

1. 830前,学生填表交至辅导员处;

2. 辅导员审核学年获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荣誉情况,思想政治表现,课外科技活动情况;教务员审核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英语六级成绩;

3. 91日前学院根据考核条件,签署审核结论,纸质稿交至教务处教务科(本部40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wk@nuaa.edu.cn

4考核结果由学院和教务处进行公示,如有疑义,请联系相关学院或教务处沈老师;

工作联系人:沈老师;联系方式:84892738




附件1:18级本硕(博)连读考核名单(异动).xlsx

附件2: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考核汇总表.xls

附件3:2018级学生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考核条件.doc

附件4: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弃权申请表.doc

附件5:2020年度竞赛级别认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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