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校将于近期启动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培育点项目校内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评审内容
自 2016年以来,我校已遴选建设2个江苏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培育点项目。本次评定将对照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培育点项目建设任务书明确的建设目标,对我校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展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组织申报省级高水平示范项目。
二、省级评定程序
本次省级评定将对已建设67个合作办学培育点项目进行验收,并核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省级高水平示范性机构和项目 50 个。评定结果将纳入本年度省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财政专项经费的分配因素。评定程序如下:
1、学校自评。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自评情况组织申报。
2、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合作办学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合格和不合格建议名单并公示。对公示过程中被举报违反验收规定的项目,在情况核查属实后取消评审结果。
3、省教育厅审定。省教育厅将对经公示的项目进行审定,并公布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省级高水平示范性项目名单。不合格者取消“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省级高水平示范性项目”称号。
三、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省级高水平示范性机构和项目验收评定申报表》(附件 2,一式三份),于 5月 4 日前将上述表格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国际教育学院(将军路校区西区学工楼239教学办公室刘静,电话:84893915,邮箱:360944783@qq.com)。
附件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省级高水平示范性机构和项目验收评定申报表.docx